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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安委办出台相关办法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1-15

运城晚报讯(记者 张筱苑 通讯员 赵烜)日前,市政府安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运城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办法》共6章57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依据、基本原则,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职责边界、事故灾害“防”与“救”的职责边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与各专项指挥部事故灾害抢险救援的职责边界;规定了市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行业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划分,制定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机制,实现了安全生产职责全覆盖。

《实施办法》指出,安全监管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分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细化区域办法,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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