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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解读《山西省禁毒条例》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9-16

记者 邢智轩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更好地开展禁毒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问题,新《条例》结合实际进行了全面修订,内容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较好地回应了社会关切,体现了山西特色。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

适应禁毒新情况新问题

《条例》作出相应规定

现行《山西省禁毒条例》实施20年来,对规范禁毒执法活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但是,面对我省禁毒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修订前的《条例》许多条款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重新修订《条例》正是对当前禁毒工作现实需要的及时回应。

据介绍,新《条例》共7章48条,包括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禁毒工作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针对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无管制依据的问题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管理措施,比如可实行实名登记、售后报备等管理制度,从而解决无法对此类制毒物品实施监管的矛盾;制定新精神活性物质禁止性规定及建立具备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委托测试谱图实名登记和谱图报备制度,这是在所有立法中首次明确提出新精神活性物质概念并加以禁止性规定,具有相当的超前性;针对特殊岗位从业管理,规定对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岗位应当建立吸毒筛查制度,发现岗位工作人员有吸毒行为的应当予以调离并报告公安机关;针对我省煤矿、矿山、大车司机、建筑工人等重点群体吸食咖啡因问题,规定货运、客运、出租车、矿山、建筑等行业企业应当对所属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禁毒宣传教育;首次在禁毒保障中明确提出信息化保障,为获取相关数据信息提供法律保障。

我市地处黄河金三角区域,地理位置特殊,毒情形势和全国全省一样依然严峻复杂,境内毒品与境外毒品、传统毒品与新型毒品、网上毒品犯罪与线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在册吸毒人员总量持续增长、吸食毒品种类增多、吸食咖啡因等问题情况在一些农村地区、货车驾驶员中还比较突出,而且吸毒人员年龄趋于低龄化发展。

当前,我市禁毒形势面临着毒品渗透态势加剧、潜在市场巨大、打击难度增大等问题。新《条例》施行后,将对我省禁毒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必将进一步促进我省以及我市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开展禁毒工作。

全层级压实禁毒责任

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责任主体主要在各级政府。为保障禁毒工作有人管、管得好,必须压实政府责任,明确成员单位和行业企业的具体责任,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全面提升禁毒工作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条例》增加了落实主体责任等相关规定。

针对各级政府职责,《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要对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或者禁毒工作不力的地区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推动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推动禁毒信息化建设等;针对成员单位责任,《条例》明确了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并向禁毒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在禁毒相应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针对行业、企业责任,《条例》明确了食品行业、出租转让场所、娱乐场所、物流、寄递企业、客运企业、网络运营企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相应的责任。

按照《条例》要求,我市全面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禁毒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赢目前正在开展的禁毒人民战争攻坚战。同时,将进一步发挥市县两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禁毒工作的职能作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禁毒工作的保障,完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评评估机制,进一步推进禁毒工作责任制落实。

解决禁毒实际问题

填补上位法管理缺失

《条例》出台,标志着我省禁毒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填补了上位法管理缺失,将有效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但实际当中大量存在的易制毒化学品调剂行为进行了明确,填补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管理缺失;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外就医人员管控责任不清、措施不明的问题,明确所外就医人员的管控责任主体、社会面管控措施,填补所外就医人员的管理空白;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管控落实难而上位法无明确规定的问题,根据我省实施“出所必接”的实际经验,明确“出所必接”工作主体,尤其是乡镇、街道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提前介入能够更好地落实出所人员管控戒治措施,进一步固化“出所必接”工作经验。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打击毒品犯罪中,断链条、打渠道、挖窝点、抓源头,强化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扩大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把禁毒宣传工作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以“三零”单位创建为契机,加大对“禁种铲毒”、咖啡因治理、“外流贩毒”的整治力度,在全市形成党政带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性禁毒工作格局,为建设平安运城、文明城市创建以及转型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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