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09-14
运城晚报讯 9月9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深入研判、线索追踪,准确锁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许某的藏身之处,并将其抓获归案。
今年4月份,许某以3900元的价格从犯罪嫌疑人兰某手中购买了一辆四轮两座电动车。许某明知此电动车属于被盗车辆,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金额购买该车。后经盐湖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该车价值9000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辆,若发现违法现象或线索,要积极制止或向警方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收购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李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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