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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心城区再生水循环利用的思考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4-17

周登峰

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由于其水质要求介于自来水(上水)与排入管道内污水(下水)之间,也被称为“中水”。再生水根据无害化处理后达到的特定水质标准,可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这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中心城区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发展机遇

一是发展和供求需要。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有利于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实现节水保供的可持续发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政策和环保支持。污水资源化利用是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国家已经将再生水利用纳入水资源的统一配置。2021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10个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明确表示,在黄河流域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规划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实现再生水规模化利用。《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2021年12月24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颁布《关于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28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2〕502号),明确了首批纳入试点范围的19个城市,我市名列其中。

三是资源和价格优势。我市中心城区的城东和城西两座污水处理厂每天处理18万吨的生活污水(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目前尚未纳入处理管网),一年总共处理生活污水量达到6570万吨。我们目前的自来水价格是按照阶梯价格计算,一级价格是每立方米4.25元,二级价格是每立方米5.95元,三级价格是每立方米7.55元,以上价格都包含每立方米0.95元的污水处理费。而《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明确规定,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目前,我们的再生水价格是每立方米2.3元左右,价格仅为自来水价格的一半。如果说工业生产和生态补水都用质优价廉的再生水,群众家里都用再生水冲马桶,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将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将明显改善,家庭生活成本将明显下降。

当前中心城区再生水循环利用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完善,管网铺设不到位。城市节水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城市空间布局和规模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不相适应,城市水系统建设的整体性有待提高,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仍需补短板,再生水循环利用的管网铺设还不到位。

二是水质处理不理想,脱盐效果不达标。经过中心城区城东和城西两座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质仅输送给了运城关铝热电有限公司、公园和街道等,其余大部分排放到了姚暹渠、鸭子池作为生态补水,在园林绿化浇灌上由于水中含盐量高无法使用,因此在水质脱盐“提标升级”上还需努力。

三是部门协作不紧密,齐抓共管不协调。目前,根据职能划分,各级政府担负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体责任,发展改革委是综合协调部门,水利部门承担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职能,生态环境部门承担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能,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承担城市建设布局、生活小区、工业格局的规划职能,科技部门承担污水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职能等,在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上,还难以形成协调解决问题的工作合力。

关于提升中心城区下一步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

一是整体规划和配套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基础设施。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试点城市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生产、调配和利用设施。在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老城区和新建城区结合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地对再生水管网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并付诸实施,真正将再生水纳入城市供水体系。要积极有序地推进和完善工业园区内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重点围绕火电、石化、钢铁、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利用培训,加快实现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真正实现工业废水循环利用。

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提高再生水深度脱盐技术和工艺。国家将污水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部署开展污水资源化科技创新。要增强科技支撑,依托技术实力强、基础条件好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持续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针对再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中存在的再生水含盐量升高、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植物种植养护、再生水调蓄库塘水体富营养化等难点问题,进行科技攻关,提升再生水循环利用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同时,完善价格机制,探索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实行按需定供、按用定质、按质定价,试行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工作合力。政府要制定计划,完善政策措施,统筹研究重大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强化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污水资源化利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中心城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推动我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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