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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召开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座谈会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7-18

运城晚报讯(记者 崔萌)为有序推进《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落地实施,规范养犬行为,做好养犬管理工作,7月17日上午,市发改委召开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座谈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30多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制定运城市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情况、政策依据,以及太原、大同两市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方案》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居民承受能力,拟定了我市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限制养犬区首次登记管理费、一般养犬区首次登记管理费、年检费按不同标准征收;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免收管理费。根据《方案》,收取的养犬管理费主要用于养犬管理系统建设、犬只登记、流浪犬捕捉、狂犬病犬捕杀、犬只收容留检等。

座谈会上,多数参会代表认为应适当提高首次登记管理费标准,进而提高养犬门槛,建议参考太原、大同两市的收费标准。

座谈会后,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结合有关政策、参会人员建议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收费标准,适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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