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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全国推广
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23个 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118个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4-23

本报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学习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我市下辖的河津市位列典型单位名录。据悉,全国仅有60个县市入围。其中,山西有3个县市。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始后,农业农村部先后在全国开展了3批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情况,选择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北京市大兴区等60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供各地学习借鉴。同时,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改革试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2018年,河津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后,河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制订出台《河津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河津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行动计划》,市乡村三级书记亲自挂帅,职能部门有机联动,乡镇干部具体推进,农经部门审核把关,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河津市狠抓宣传发动,建立“五个一”平台,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改革,结合实际形成了清产核资的“八步走”工作方法,做实了工作步骤,摸清了集体家底,143个村清产核资工作在国家系统录入中一次性全部通过,准确率达到100%。根据各村村情实际不同、集体经济强弱不等的特点,该市把143个村分为城中村、城郊村、纯农业村、搬迁村4个类型,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股权配置方式,初步形成了动态、静态、动静结合股权管理机制。该市143个行政村共清产核资41.14亿元,确认成员307127人,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23个,逐步形成集体领航、村企共荣、田园旅游、依城兴商、转型搬迁五大模式,集体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截至2019年9月底,该市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到118个,占全部的82.5%,村集体经济收入在运城市排名第一。    (吴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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