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制>

市检察院对新调整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12-11

本报讯 12月5日,市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总结大会,并对职务职级调整晋升、新入额检察官、新招录公务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中,该院要求,谈话对象要突出一个“学”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勤思考善运用,做到学中干、干中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尽好一个“责”字,落实好本职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分清一个“利”字,要加强道德品质修养,视党的事业重如山,视人民的利益比天高,视个人的名利淡如水,以平静之心对己,以平稳之心处事,以平常之心对利。要守住一个“廉”字,坚持正人先正己,并经常自警、自省、自律,明确哪些事情自己不该做、不能做,高调做事,低调做人。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要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同志、努力工作,认真落实廉政谈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做一名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干警,为检察事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石俊海 杨 强)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