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19-12-09
运城晚报讯 近日,一男子无证醉驾报废车,被稷山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该大队翟店中队民警在辖区育英街与大佛路交会口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鲁D5XXX9的黑色小型轿车在驶近临时检查点时,欲掉头驶离,被民警当场拦停。
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梁某言语吞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1.7mg/100m1,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至该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取样。梁某的血检结果为103.8mg/100m1,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进一步检查时,民警还发现梁某存在无证驾驶,且梁某驾驶的机动车已达报废标准,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梁某无证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合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梁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李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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