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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挥拳打人被罚200元拘5天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19-11-27

运城晚报讯 近日,男子刘某因为琐事大打出手,将对方打伤。最终,刘某的一时冲动,给他带来了200元罚款和5日拘留的后果。

11月20日上午,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空港派出所接到陈某报警称自己被人打伤。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立即安排陈某去医院检查治疗,并将打人者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据违法行为人刘某交代,自己给陈某所在公司送货,货到后两人因付款方式和时间问题发生争执,刘某一时冲动,挥拳打向陈某脸部,造成陈某鼻子受伤。刘某表示自己不该失去理智,更不应该动手打人。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李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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