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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引发事故 受伤的电动车车主负全责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8-20

运城晚报讯 近日,临猗县一辆二轮电动车闯红灯时,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倒,事故造成电动车车主受伤。经调查,警方认定由于电动车车主闯红灯引发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8月12日10时许,临猗县南环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在途经示范岗楼十字路口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段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临猗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缜密勘察,并调取该路口电子监控视频。通过视频可以清楚看到,二轮电动车在闯红灯通过时,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警方最终认定,段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该事故的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临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在现实生活中,有个别人争时抢道,心存侥幸闯红灯,但闯红灯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秩序,而且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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