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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4个月更换16条轮胎背后的猫腻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7-20

“难道这车会吃轮胎?”

2018年9月,新绛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该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进行常规巡察,在整理疑问票据时,发现2013年7月25日、8月8日、8月21日三张发票复印件上,项目内容均为更换汽车轮胎。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仅一辆公车,怎么可能在27天内更换12条轮胎?再查!”大家继续查阅2014年的会计凭证,又发现一张2013年11月12日更换轮胎的发票。

“4个月时间,4张发票,4个记账日期,一辆公车接连更换16条轮胎,肯定有猫腻!”巡察组组长刘丰明说。一条轮胎可以跑多少里程,是有标准的,4个月16条轮胎的磨损频率,让该单位涉嫌虚假报销的问题暴露。

在晚上例行的问题线索分析会上,刘丰明迅速布置任务,兵分两路:一路为调查组,从汽修厂入手,看细节、查证据;一路为访谈组,与相关人员交涉,寻症结、找破绽。

“5年前的事,早记不清啦。再说,我已退居二线,你们还是找了解情况的人吧。”面对巡察组的询问,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原主任王某说。

“王主任,这是你任期内的事情,况且发票上有你的签名,所以你需要说清楚。”调查组继续问。

“就是想不起来,再说这钱都是用在公车上,我又没贪、没占。”再追问下去,王某却打起了太极。公车司机的回答更是避重就轻,漏洞百出。

谈话遇阻,调查组决定深挖细查,取回过硬证据。此时,王某不得不承认,“那16条轮胎只更换过4条,其余12条为虚假更换,套取的7400元用于单位其他开支”。

之后,巡察组立即将此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进行进一步核查。

县纪委监委迅速办理了初核、立案相关手续。经查明,王某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对虚假更换轮胎报销一事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以前总感觉手里的‘一支笔’是权力,不曾想‘准支’二字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

该案了结后,新绛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先后发现并查处了某乡镇一辆公车一年内报销13万元油款、某中心主任违规使用公款为个人加油卡充值近万元等案件,在全县上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新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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