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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做实做细村级监察工作见成效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7-20

本报讯 在2017年12月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新绛县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上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和乡镇纪委审核后,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监察联络员身份,在全县220个村每个村都配备了1名村级监察联络员。

该县纪委监委采取集体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提高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农村财务管理上,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监察联络员“三联签”财务工作制度,增强了村级监察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制定印发《关于对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办法》《村级监察联络员考核办法》《村级监察联络员管理办法》等系列工作制度,村级监察联络员通过规范化、常态化参与村“两委”各项事务,行使监督职责,使村级各项事务更加规范;通过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对全县农村办理红白事宜进行改革和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刚性要求村级监察联络员担任村红白理事会会长,把移风易俗作为村级监察的“分内之事”,促进全县乡风文明建设。 (耿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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