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钩沉>

民国时期的乡村塾师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09-24

□王祖远

抗战前,四川大中小城市虽设有两三所新学校,然而广大乡村却是空白点。这就使得不少青少年无校可读书,只好由数户集资,或由富户出资延师,在乡村设立私塾。塾师良莠不齐,有饱学之士,也有别字先生。他们的薪金一般由东家立聘书时决定,也有在开学后,由众家长“议学”商定数目的。塾师聘期通常为一年。聘书一般由塾师用红纸代写好,然后由家长签名或盖章,作为教学凭证。塾师得了聘书,等于吃了定心丸,便可安心教一年书。聘书辞藻华丽,有的还是标准骈体文,相当典雅。其文曰:“邮传绛帐,芳声可比于前贤;稔悉洪钟,铎响能振乎后学。自惭子弟非佳;恐负先生善诱。然大匠之手无弃材;陶冶之门无窳器(次品)。爰卜北山,敬升西席。”

塾师伙食在聘书里虽没有明文规定,但照口头协定由设塾的那户东家供给。因此,塾师一年四季吃住均在东家家里,傍人门户度春秋。据说,某塾师因东家天天给他青菜萝卜吃,“三月不知肉味”,便在教学生做对联时借题发挥,故意出上联道:“青菜萝卜可口”,学生不知所对。塾师代对下联道“红苕清汤好香”,还大声解释道:“这是你家家常好菜,怎么也对不出呢?”转弯抹角地讽刺东家。

 (《西安晚报》)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