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县域>

“清官”断家事 巡察解民忧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4-16

记者 李 斌 乔 植 通讯员 朱芙蓉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是没有你们帮忙,我这土地确权的事儿还不知道该咋解决呢!”近日,芮城县委巡察一组办公室里来了一名道谢的中年妇女。

看到眼前的这一幕,组长杨宏彬连日来心里压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为百姓解难题、办实事,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这件事还要从2019年10月29日说起。芮城县委第八轮巡察一组在对村延伸巡察工作期间,刚到村里不久,一名行色匆匆的中年妇女手中拿着一份法院判决书找到巡察组,要反映村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杨宏彬当即放下手中的资料,连忙询问具体情况。

“我是这个村的村民,与大哥王某因土地占有权问题产生了纠纷。从2016年6月开始,就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得不到解决。”这名中年妇女说。

类似这种上访件,巡察组自本轮巡察开始已接到两件了,但不同的是这个上访件涉及家务事。“‘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还是不要介入这个上访件,否则纠缠到里边就出不来了。”有名工作人员在一旁担心地说。

杨宏彬沉思片刻,当即表示:“该信访件虽然涉及家务事,但关系到百姓的利益和期盼,况且判决书已下,明显存在村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咱们巡察组怎能不管?”随后,巡察组在听取详细情况后,当即决定进一步跟进了解,想办法解决好此事,不辜负百姓对巡察干部的信任。

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不影响正常进度,巡察组只能利用周末时间到村里了解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多方询问,巡察组了解到,因这名中年妇女李某常年随丈夫居住于外地,家中耕地不便打理,便将3.36亩耕地交给本家大哥王某管理,并签了代耕协议。2015年,因李某公公丧葬费分配一事与王某未达成一致,两家产生了矛盾,水火不容,这3.36亩耕地就成了一块“是非地”,你种我毁,我种你挡。几经周折,因此事多方调解未果,李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2018年11月,法院下发判决书,将这3.36亩耕地判归李某所有。但村组干部认为李某与王某存在家事纠纷,此块耕地尚有争议,无法给李某出具相关证明,所以李某的3.36亩耕地一直未能确权。

巡察组了解情况后,当即与该村支书和居民组组长进行了询问谈话。

“法院的判决书你们看到了没有?村民有问题向你们反映,你们为什么不解决,是不是为了保官位、保平安、怕惹人而将百姓的事不当事?”

杨宏彬的两个问题让村支书和居民组组长都低着头不说话了。

通过巡察组苦口婆心地对村组干部进行耐心劝导,村干部之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被扭转了过来,表示愿意出具证明,但前提是必须将李某和王某的家务事解决好,否则又会造成王某上访。

紧接着,巡察组与村组干部一起研究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既要让王某同意把3.36亩土地确权给李某,又要让李某把王某应得的丧葬费归还给王某,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先从解决丧葬费的事情入手。

杨宏彬利用休息时间多次与李某及其丈夫沟通谈心,劝说他们:“敬悌兄长,家庭和睦。兄弟之间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但你们如果一直僵持,不仅影响兄弟感情,也会给后辈人带来不良影响。况且你家条件相对要好些,大哥在家照顾老父亲,料理后事,前后操劳,不给丧葬费从情理上说不过去。”

经过杨宏彬的耐心疏导,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和丈夫再三商量后,认为大哥家庭困难,确有难处,摒弃了原来的偏见,主动放弃索要大哥长期未还的欠款,并付给王某11000元丧葬费。丧葬费的问题一解决,王某也就不再纠结,表示作为大哥,强占弟媳家的土地也确有不妥之处,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是我们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只要将百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心中装着百姓,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芮城县委巡察办主任刘引乐表示。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