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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设备余款未付 退回设备返还货款
夏县法院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01-10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 通讯员 靳彦)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立来到夏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为民解忧,执法公正”的锦旗,送给了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感谢执行法官在他与冯某合同纠纷案中付出的努力。

据悉,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冯某因生产需要,在申请人刘某立处购买了一台泡沫设备,支付了部分设备款,其余67246元未付。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冯某无力支付,未履行判决义务,故刘某立向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0月17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该院执行法官向冯某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利害关系,希望其尽快履行自身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冯某返还申请执行人刘某立的泡沫机器设备,刘某立返还冯某人民币3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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