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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稷故里开出“枫桥之花”

稷山县太阳派出所“1+2”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

来源:发布者:张君蓉时间:2019-10-16

在“争创新时代枫桥式派出所”活动中,稷山县太阳派出所矛盾不上交,针对辖区管辖面积大,治安形势复杂,警务繁重警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反复学习研究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治安管理新模式,持续推行“1+2”治安防控工程,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让“枫桥经验”之花在后稷故里的大地上结出硕果。

“1+2”治安防控工程——

壮大了社会治理力量

所谓“1+2”工作模式,就是“一个中心,两项制度”。一个中心,就是在派出所建立一个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两项制度是指辖区各村治保主任和厂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轮流驻所24小时值班制度和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疑难案件及时会同综治办、土地、法庭、司法所等部门协作办案制度。其实一开始,该所实行的是“1+1”模式,一个调解中心,一个值班制度。后来在实践中,调解中心人员反映他们可以解决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打架和伤害问题,遇到土地和婚姻问题却力不从心。派出所民警便决定和土地、司法等部门联合办公,聚集了一大批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1+2”的工作模式一开始运行,就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调解中心聘请的优秀治保主任王三发,一个月就调解了十余起矛盾纠纷。

该调解中心针对农村易发违法案件的各类矛盾纠纷,如宅基地纠纷、欠贷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地界纠纷、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等矛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防范,把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1+2”工作模式——

降低了发案数量

自推行“1+2”工作模式以来,该派出所共搜集各类治安信息360多条,先后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180多起,使18个老信访户息诉罢访,辖区的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了21.9%。

“1+2”工作模式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能充分调动村级治保主任来排除矛盾。治保主任在村里一般威望比较高、能办事、熟悉环境,村、乡、邻里人员矛盾点清楚,但一村只有一名治保主任,工作起来难免身单力薄,缺少支援。“1+2”工作模式启动后,该派出所调解中心可以随时调动周围村庄的治保主任配合工作,人多力量大,办法多,矛盾纠纷解决得快,效果好,防止了小事演变成大事,防止了矛盾激化演变成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太阳派出所共搜集辖区各类社情民意100多条,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6起,使辖区群众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

今年5月2日,太阳派出所民警杨泽峰得知,北王村郭某驾驶拖拉机在自家的责任田耕种时,被杨某以土地界线不清为由挡住不让其耕种,郭某在劝说无果后,将杨某打伤。杨泽峰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联系120救护车将杨某送往医院治疗。杨某出院后,要求解决她的住院费用,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追究对方伤害她的责任。杨泽峰考虑到双方因土地界线引起纠纷,单用治安处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经请示所领导后,立即启动“1+2”调解机制,当即联系村委会干部、乡政府农经办等单位实地调查、协作办案,就部分村民认为“双方土地界线、亩数已由上级部门飞机航拍得出,且杨某已签字确认,应该维持土地现状”和村委会主任郭振明认为“虽然上级部门已经航拍得出尺寸,但是航拍尺寸明显与责任田原承包土地尺寸出入较大的应予以纠正”的说法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最后村委会主任郭振明的意见与上级政策相同,土地确权政策与村干部取得一致后,民警与村干部、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地里丈量双方责任田,最后妥善解决了纠纷。

“1+2”工作模式——

拓宽了法制宣传渠道

“1+2”工作模式,以乡、村、治保主任、村级法制宣传员为主力,构成法制宣传的点、线、面,法制宣传渠道得到拓宽。这种工作模式在历次社会治安大整治专项行动中效果凸显,在科技投入有限、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群防群治适时弥补了管控漏缝。

“1+2”工作模式启动以来,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太阳派出所的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辖区群众的认可,该所先后获省公安厅“阳光警队”“全省公安派出所工作先进集体”“运城市公正执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同时,被运城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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