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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药酒”后开车 达酒驾标准被罚交警提醒:“药酒”也是酒,饮用后请勿开车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19-10-14

运城晚报讯 10月8日,崔某喝了一杯“药酒”后,驾车上路被查处,经酒精检测显示达到酒驾标准,受到相应处罚。

当天9时40分许,临猗交警大队楚侯中队在209国道某车检中心附近路段,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4YXXX的小型轿车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崔某身上有一股酒味。当民警询问其是否喝了酒时,崔某称自己刚喝了“药酒”。原来,崔某因为腿疼,需要服用一种“药酒”缓解疼痛。经呼气式检测,显示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药酒’也是酒,其中含有酒精,不管通过什么方式或途径将酒精摄入体内,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的驾驶人驾驶车辆,交警部门就会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处理。”民警向崔某耐心讲解了酒驾醉驾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

随后,民警依法对崔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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