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制>

强制拘留显威力盐湖法院执结一起涉赔偿金案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樊朋展 李政奇时间:2019-10-10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谢谢你们了,这个案子终于了结了……”10月2日,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彦宏和执行法官吴依芸,将执行到位案款如数送到盐湖区金井乡卫褚村申请执行人相某计家里后,相某计的家属拉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2014年4月份前后,申请执行人相某计受雇于被执行人相某升,在其工地施工时发生意外,造成二级伤残。随后,相某计一纸诉状将相某升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法院依法公开审结后,相某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对被执行人相某升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告财产令及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

今年9月,该执行案恢复执行。该案属于典型的民生案件。由于申请执行人相某计是高位截瘫病人,张彦宏高度重视,委派吴依芸立刻接手进入执行工作。经深入调查了解后,吴依芸得知,相某升种植有几十亩葡萄地,且收成尚可。9月30日中午,传唤到庭的相某升仍旧以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拒不申报财产,且态度恶劣,企图逃避执行。承办法官当即以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对其实施强制拘留执行措施。

10月1日,被执行人的家属联系法院,试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虽然是国庆长假期间,但吴依芸本着急当事人所急、解当事人所难的执行工作原则,立即汇报分管领导。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当场兑付赔偿款十万余元。当天21时,被执行人相某升被提前解除强制拘留执行措施。

10月2日一早,张彦宏和吴依芸驱车前往盐湖区金井乡卫褚村,将执行到位案款及自发捐款购买的慰问品交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据了解,近年来,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攻坚克难、创新举措,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强度不断提升,特别是针对涉民生案、涉公职人员案的执行举措不断升级,常态化攻坚执行,彰显了法律威严。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