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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村社巡察质效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5-21

近年来,芮城县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重点任务,以政治主动、精准理念、系统思维,坚持向纵深推进、向难处攻坚,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以高质量巡察助力乡村振兴、赋能基层治理。

因村分类科学施巡,推动村社巡察提质增效

芮城县立足村(社)点多面广、社情民意复杂的特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发现制约村级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因村施策,分类施巡。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综合考量经济体量、资源禀赋、涉农资金等5方面23项指标,将全县161个村(社)划分成普通情况、风险隐患和重点关注三大类别,并制订个性化“一类一策”巡察工作方案,科学确定具体方法和工作重点,杜绝“一线平推”和“大水漫灌”。二是明确重点,细化清单。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村级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等10个方面28项具体内容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并结合村(社)实际,研究制定共性问题清单、分类问题清单和具体问题清单,推动监督更加聚焦精准。三是拓宽渠道,创新方式。通过创建“巡察直通车”等载体加强宣传,重点人群必谈必访,一线听民声访民意;灵活采取巡乡带村和直接巡村等方式,科学组织实施,综合运用“12+N”巡察方法,多渠道、多层面发现问题。

贯通各方监督力量,精准有力护航乡村振兴

护航乡村振兴不是一家之责。芮城县不断探索强化基层监督新方法、新路径,健全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变“单兵作战”为“协作共战”。一是深化“巡纪”联动,构建巡中移交“快车道”。对巡察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纪委监委办案部门提前介入,推动巡中移交、巡中成案、快查快办、形成震慑。2024年两轮巡察共巡中移交涉及挪用救灾资金、套取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奖补、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86件,成案率89%以上,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二是推进“巡审”贯通,发挥“政治监督”和“经济监督”叠加效应。通过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手段互促互进,2024年“巡审”联动监督共发现民生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25个、问题线索13条,完善制度机制11项。三是强化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配合,扩大监督联动性。完善《县委巡察协作配合机制》,与信访、公安、人大、财政等部门做到巡前信息互通、巡中力量互融、巡后成果互用,每轮巡察由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派员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不断提升巡察质效。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标本兼治赋能基层治理

芮城县将村(社)巡察整改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关键举措,着力构建巡察整改闭环,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融合。一是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整改责任体系。建立“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提出整改意见、县直职能部门系统整改、乡村两级同责整改”的制度机制,构建横向延伸、纵向贯通的整改格局。完善巡察机构、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三方会审”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运用整改后评估机制,将责任链条拧紧扣牢。二是用活用好三种方式推动巡改一体。用活“一查二审三研”工作机制,把能够及时整改的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通过边巡边改解决在巡察期间,最大限度用好巡察成果、放大整改效应。用好未巡先改,推动村(社)在“治未病”上抓早抓小,在“治已病”上猛药祛疴。同时,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把常态化开展巡察“回头看”作为“祛病复查”的刚性动作。三是以巡促治助推乡村治理新成效。强化强基固本思想,在制度建设、源头治理上持续用力,针对村民自治制度落实不到位、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巡察共帮助1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顺利“摘帽”,10个“三个一批”村级党组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累计化解村级债务428.3万元,争取职能部门基础设施项目66个、产业扶持资金1700余万元。

十三届芮城县委对村(社)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巡察村(社)党组织149个,覆盖率92.55%。发现共性问题13个方面1500余个,发现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18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77件,成案率55%以上,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反馈的1539个问题整改到位1480个,重点解决民生事项252件。通过巡察,一大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解决,一部分违纪违法干部受到处理,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乡村治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巡察制度在村(社)显示出强大的震慑力和生命力。

  张 磊(作者系芮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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