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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消费更要维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3-15

王天源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作出明确部署,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促进政策,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推动养老、育幼、家政等服务扩容提质等。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鼓励消费、推动消费,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笔者认为,为了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不仅要鼓励广大民众消费,更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样,才能确保消费者不上当受骗、不花冤枉钱,才能引导老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进而增强促消费的力度和效果。

维护消费者权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维护消费者权益当作民生大事来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抓关键环节、抓典型案件,认真落实促消费政策,千方百计改善消费环境,把利国利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和商家就要心怀天下、志存高远,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文明诚信经营,牢记质量和服务是生存之本,做到产品不掺假、质量响当当、价格公正合理、不哄抬物价、不坑人、不骗人,坚持自查自律、善作善为,以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赞许。

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消费者协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到“民众消费挂心上,履责尽职勇担当”,加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持续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行为,坚决把好老百姓消费的每一道关口,尤其是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关口,确保消费者安全、健康。

维护消费者权益,就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依法治理常态化,力求做到投诉热线不断线,投诉案件及时查处。人人都是消费者也是监督者,发现违规违法情况立即举报,执法队伍坚持依法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公平消费、诚信消费、放心消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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