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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人”:古代沟通买卖双方的中间人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3-13

□伏阳

中国古代在市场上为买卖双方介绍交易,评定商品质量和价格,并从中抽取佣金的中间人叫“牙人”,而从事这种行业的机构叫“牙行”。他们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沟通买卖双方的中间人。西周时期就已出现了负责管理和评估市场物价的“质人”,“牙人”一词在唐代正式出现,而牙行作为专门为行商代理货物买卖的营业机构则是宋代才有的。两宋时期,贸易往来尤为频繁,为保护营商环境,扩大国家财政收入,保障客商来往贸易的公平公正,将牙人统一纳入官府的管理当中。牙行在明代得到了显著发展,“牙行”这个术语开始被广泛使用。明代以后,牙行分为官牙和私牙两种类型。明律规定,市场贸易中估价及中介的“牙行”需由官方选任有家业者充当,发给“印信文簿”,每月持簿赴官署查对,牙行实际上成为官府控制市场的重要工具。清代政府对牙行的监管更加严格,并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牙行的运营。

牙人及牙行在商贸往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牙人作为各种商业活动的中介,对买卖双方起到桥梁作用,他们撮合交易,提取佣金。牙人帮助商人介绍合适的交易对象,参与商品检验,是商品交易的见证人。同时,牙人帮助解决商客间交易纠纷,评判商品成色,在买方和卖方面前持中间立场,保障了交易的公平和效力。牙人还主持货物的分配,规定付款的期限,帮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此外,牙人陪同买卖双方全程参与贸易,成为官府规定的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买卖双方中有一方未履行约定,作为担保的牙人是要搭上信誉和赔付一定的损失的。总之,牙人居所稳定,可以为买卖双方进行担保;牙人提供交易信息,使交易更加便利,最终促成交易;牙人熟悉行情,促成交易的平等和降低交易的成本。

牙行在商贸往来中作用巨大,但是,如果官府监管不力,他们就会把持市场,滋生出很多问题。明初整顿牙行,认为牙人多欺行霸市,无信誉可讲,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一度取消了牙行。到了明代中期,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市场不断扩展,各地商贸往来加强,对于牙人已然成了刚需,政府不得已又解除了对于牙行的禁令。于是,在重利吸引下,牙行遍地,牙人从业人数动辄成千上万,各类商品都有专门经营的牙行。牙行全盛时期,从大都市到小城镇,甚至偏远的村庄都有牙行的踪影,从牙行方面收取的税赋,据明崇祯年间统计一年有六十七万五千两,达到全年税收总额的六分之一。

清朝加强了对牙行的管控,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开始实行牙行五年编审换照制度,牙行普遍成为官牙。牙行协助官府管理市场,平抑物价,征收商税,清律规定“若有光棍顶冒朋充,巧立名目,霸开总行,逼勒商人不准别投则严加打击”,乾隆朝曾制定《清厘牙行之例》从严执行牙贴(执照)发放和牙商管理。此外,明清律中皆有专条打击“私充牙行埠头”行为。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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