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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植树护树法规及植树节的由来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3-12

□郑学富

植树节是按照法律规定宣传保护树木,并组织动员人们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以此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热情,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我国自古就有种植树木的习惯和一些相关的法令法规,一直到现代有了法定的植树节。

古人植树场景

古代的植树活动和法规

我国在上古时期就有五谷种植活动,黄帝的妻子嫘祖教民养蚕,那时应有桑树种植。《逸周书·大聚解》说:“旦闻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这可能就是最早的保护山林的法令。舜还设立了九官之一的“虞官”,处理全国的林业事务。在周代,洛阳的车马大道两侧都要植树,并且设置庐舍,存放食粮,以供守路者食宿。《诗经》有一首《召南·甘棠》诗:“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当时人们就有保护古树的意识,因为召公曾经在甘棠树下判断案件、处理政事,公平公正,人们要保护好这棵树,以怀念召公的功绩。

秦汉时期,国家统一,皇帝多次下诏鼓励植树。西汉礼学家戴圣编著的《礼记·月令》说:“是月也,命野虞无伐桑柘。”当时的官员就知道要防止乱砍滥伐,保护林木。汉朝在漠北一带种植了大量的榆树,以防风固沙,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边关驻军的环境,防止匈奴的袭扰。

《开河记》记载,隋炀帝开凿通济渠后,采纳大臣建议,诏令百姓在运河两岸广植柳树,以固河基,并制定奖励措施,每栽植一棵柳树,奖励绢布一匹。没过几年,大运河两岸已是杨柳依依,成为一道靓丽的景观。唐人杜宝撰写的《大业杂记》说:“两岸为大道,种榆柳。自东都至江都二千余里,树荫相交。”

唐朝是一个森林密布,木材和林副产品十分丰富的朝代。朝廷重视“劝课农桑”,《田令》规定“户内永业田,每亩课植桑五十根以上,榆、枣十根以上。土地不宜者,任依乡法”。通过法律规定在田间种植不同的树种,改善农田周围的环境,防止农田的水土流失。《唐律》有不少条款涉及林业。《唐律疏议·杂律》就规定:“诸于山陵兆域内失火者,徒二年。延烧林木者,流二千里;诸失火及非时烧田野者,笞五十;诸弃毁官私器物,及毁伐林木稼者,准盗论,即亡失及误毁官物者,各减三等;诸占固山野陂湖之利者,杖六十;诸盗园陵内草木者,徒二年半。若盗他人墓茔内树者,杖一百。”这些都是以森林保护为重点内容的国家法律。

宋太祖为了巩固黄河河堤,于建隆三年九月下诏:要求汴京与周边地区的官吏和民众在黄河、汴河两岸堤坝上种植柳树、榆树。各地官民都在黄、汴堤坝上植树造林,使得黄、汴堤岸及其周围地区形成了小型生态系统,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宋朝还规定垦荒植树者可以不缴田租,植树成绩突出的官吏还可以晋升一级。宋代法律规定禁止民众砍伐桑树、枣树作为柴薪,“民伐桑枣为薪者罪之:剥桑三工以上,为首者死,从者流三千里;不满三工者减死配役,从者徒三年。”毁坏木林者最低面临三年刑罚,最严重者甚至要被处死。

元世祖忽必烈专门颁布了《农桑之制》,规定每丁每岁种桑、枣20株,如土性不宜,可改种榆、柳,均以种活长成为数,并由各级官吏督促实施。当时河南府及所辖各县在道路旁植树造林,谁敢“非理砍伐”,一概按律治罪。

明太祖朱元璋以农桑为国之本业,规定“凡农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对利用空地植树者实行免税,而对未完成植树任务者惩罚,对砍伐树木者治罪。

清朝时,朝廷要求地方官员劝导百姓植树,并禁止非时采伐、牛羊践踏及盗窃。据有关史料记载,乾隆帝规定永定河护河的兵士每人每年要种柳树100棵,并且对树苗的规格、栽植标准有严格要求,要保证成活率。为鼓励永定河沿岸村庄的民众广泛植树,清政府还制定了若干奖励办法,每户植树五十株以上者,予以奖励;百株以上者,另外加奖;千株以上者,予以重奖。乾隆皇帝还总结出植柳的经验,写成一首五言诗:“堤柳以护堤,宜内不宜外。内则根盘结,御浪堤弗败,外惟徒饰观,水至堤仍坏。此理本易晓,倒置尚有在。而况其精微,莫解亦奚怪,经过命补植,缓急或少赖。治标兹小助,探源斯岂逮。”碑文至今仍立在永定河金门闸东侧。

民国时期曾有三个植树节

中国古代一直没有一个法定意义上的植树节,直到民国时期才设立植树节。

我国第一个植树节的设立是中国近代著名林学家、教育家凌道扬先生倡议的。凌道扬,广东省宝安县(今深圳)人,中国近代林业事业的奠基人和中国林学会的创始人之一。1914年,凌道扬参与制定了中国第一部森林法,该法于同年11月颁布实施。1915年,凌道扬和韩安、裴义理等林学家看到祖国遍地荒山秃岭,一目十里,濯濯不毛,联名上书北洋政府农商部长周自齐,倡议将每年清明节作为中国植树节。

北洋政府于1915年7月正式下令,规定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并于次年在全国推行。1916年清明节,北洋政府在北京西山马金顶举行了中国第一个植树节典礼。代袁世凯出席典礼的官员要求全国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都要在植树节期间指定地点,选择树种,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活动,各级政府机关、团体、学校要如期参加。由此京城也加大了树木种植及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林木看护为警察厅的职责之一。每年春季,由各城区巡警在辖区马路两侧栽植行道树,对损坏树木者进行处罚。

凌道扬看到植树节在全国各地得到响应,无不欢欣鼓舞,他特意翻译了《大陆报》1916年4月7日报道的植树节活动:“本年清明节,无异往岁,然可为今岁始有而往岁所无者,即省垣第一次履行植树之典礼也。人民既知植树为重大,必知保育树木为要务,故亦得谓之保育树木第一次也,对于将来一省实业之盛衰,殊有莫大之关系。近年来固有多数树木,散置于西湖沿岸山阜,每年内约播种300万种子,今更举行植树典礼,于众目共睹之前,所有学校代表,与夫各级官厅之长官,及声望素著之人士,咸莅山间,各植树数株,开通风气,殊非浅鲜,且有森林专家演讲,尤足鼓励人民之精神云。”为了更有利于林业的发展,凌道扬于1917年发起创建中国第一个林业科学研究组织——中华森林会(后更名为“中华林学会”),并被理事会推举为首任理事长和中华林学会第二、三、四届理事长。该会宗旨包括:提倡森林演讲,筹办森林杂志,提供林学咨询,建设模范林厂。1921年3月,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份林业科学刊物《森林》创刊(后易名《林学》),由北洋政府总统黎元洪题写了刊名,凌道扬在该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论文。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温差较大,清明节作为植树节仅对北方地区适合,对南方来说已经晚了,已经过了植树的最佳时机。当时的湖南省都督谭延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每年的春分定为植树节。同年12月训令各府、州、县植树造林,开办林务,建立各级林业公会,颁布林业公会章程,省督府内设“林务办事处”。配备4名林务督导员,巡回各县督办林务。聘请林业专家凌道扬来湘讲课,传授育林技术。1917年3月21日,湖南省公署原定当天前往岳麓山植树。但是,这天天降大雨,于是推迟到3月23日上午,在岳麓山正式举行植树节典礼及植树活动,谭延闿率领政府各部门的大大小小官员前往岳麓山植树,所植树木为柏树。谭延闿在仪式上发表演讲:“古书称岳麓山昔为林木茂盛之地,所谓惟楚有材,但如今的岳麓山却童山濯濯,今日举行植树节典礼,乃为人民提倡植树观念。”(《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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