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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探索建立“综合执法+公证”新模式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5-25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芮城县持续强化司法行政与综合行政执法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公证参与综合执法新路径,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高效规范。

推动“综合执法+公证”体系建设。该县司法局通过外联内引,成立专业公证参与综合执法工作队伍,为综合执法做好法律咨询服务,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合法。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对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容、运行方式、公证范围、工作流程进行明确规定,充分发挥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中的客观记录作用,防范行政执法争议。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公证直接联络人,与10个乡镇签订《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每个乡镇确定1名公证联络员,在有执法案件时,能够迅速反应,达成合作,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更加顺畅高效。

加强“综合执法+公证”过程管理。事前预案监督。在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与查封扣押财产、征收等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时,事前为其提供法律意见。如在强制征收前,对执行单位的行政执法资格、是否履行强制征收前的法定程序等进行审查和确认。事中配合取证。在执法活动现场提供关于视听资料和文书资料的记录,在加强规范执法方面提出合法合理建议,进行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查,从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直接参与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文书送达、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环节,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明、监督等职能作用。事后完善提升。加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送达。如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时,如有当事人不签收复议通知书时可以进行公证送达。

拓宽“综合执法+公证”实践路径。试点先行。按照“典型带动、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率先在偏远山区西陌镇和中心城区古魏镇实施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逐渐辐射全县。优化服务。公证处根据不同类型行政执法特点,制订个性化公证方案,积极引导执法部门采用配套公证的方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使行政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范行政执法争议,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多元探索。探索更多推进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情形和方式,充分发挥公证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独特优势,摸准环境治理、市场经营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难点、痛点、堵点,主动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确保公证参与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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