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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助人有风险 利息未约视为无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5-25

记者 南 辽 通讯员 杜乃民

原本操好心,用自己的支付宝借呗中借下钱来帮助朋友,谁知道对方不仅不还款,还玩失踪。这个教训太深刻了。近日,张某从新绛县人民法院三泉人民法庭拿到民事判决书后,感慨万分。

张某在某学校附近开办一个“小饭桌”,主要为一些放学早的学生提供场所做作业,等候家长接送。李某就是其中一个孩子家长。在接送孩子中,双方渐渐熟识并成了好朋友。2019年8月2日,李某向张某借3万元,张某没有现金。碍于情面,张某便通过自己支付宝的借呗申请放款3万元到自己的银行卡内,后转给被告李某。

同年10月、11月,李某先后通过微信分别给张某转账455元、500元。后张某索要借款时,李某便出具了一张借张某人民币三万元的借条。2020年1月15日李某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334元和166元。张某再次催要欠款时,李某却联系不上了,后张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借款的事实,有被告出具的借条、原告提供的转账截图为凭,事实清楚,应予认定。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被告理应按照原告要求及时归还借款,故原告诉请归还借款,应予支持。原告提供给被告的借款虽然来自借呗,但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据中,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关于按照借呗计算利息的记载,故该借款依法应视为不支付利息。被告在借款后通过微信向原告转账金额共计1455元,应视为归还部分借款,故被告李某还应支付原告借款28545元。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李某给付原告张某借款人民币28545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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