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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胡张小李村清代王芳懿行碑楼——乡贤文化的见证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5-18

胡春良

“乡贤”,指的是“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正是由于乡贤群体的存在,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乡贤文化,这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唐朝《史通杂述》记载:“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明朝,朱元璋第16子朱曾撰《宁夏志》列举“乡贤”人物,开始建乡贤祠。凡进入乡贤祠的人既要有“惠政”,又要体现地方民众的意志。清代,各地不但建有乡贤祠,还把乡贤列入当地志书,可见乡贤文化影响深远。在新时代,“乡贤”又被赋予新的时代特色,2015年和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两次将“乡贤文化”列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中,指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乡贤文化的精神底蕴,不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有重要意义,而且就社会价值而言,也有利于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夏县胡张乡小李村的清代王芳懿行碑楼,就是清代乡贤文化的见证者。王芳早年经商,致富后回乡兴办私学,教化百姓,又积德行善为民造福,故在当地颇有口碑,德高望重。可惜的是碑楼后原有的墓冢与石羊、石兽之类早已消失,王芳也无直系后人。

▲王芳懿行碑楼

这座碑楼于1999年7月26日被夏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以碑楼为中心,东西南北各20米。

碑楼高3米多,坐东朝西,装饰有极具特色的砖雕。石碑所镌刻的行书古朴苍劲,非常珍贵。碑文主题记述王芳的生平事迹,个别文字已难辨认。碑额正中是“皇清”二字,是对大清的尊称。碑面正中有“例赠登仕佐郎故友义士王公字方毂懿行碑”大字,“登仕佐郎”是清代的文官官衔,从九品,不是实职,但也说明王芳的懿行得到了朝廷的认可。“例授”,指的是循例授官,即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根据《清会典·吏部·验封清吏司》记述,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给本身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

碑文有参与立此碑楼的人名,多达七八十人,有河南、河北契友(大都为监生身份)及乡亲本族等,如河南首事人为张发贵、河北首事人为刘养富、乡亲本族首事人为刘英臣。可见王芳在河南、河北经商期间,多行善举,豪爽仗义,恩泽四方,深受敬仰,所以参加其葬礼者众多。立碑的时间为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

碑楼为歇山顶样式,正面最上部镌刻“叠流芳”3个大字,乃千古流芳之意。右边楹联为“早年经商望彻白云唯忆母”,意思是主人公早年外出经商,望穿双眼思念母亲;左边楹联为“髦年耽读磨刻青简誓贻孙”,意思为晚年回乡潜心读书,立誓把读破的万卷书遗留给子孙。左右楹联和“叠流芳”构成了一副完整的楹联。右边楹联的正上方镌刻“孝”字,左边镌刻“慈”字,这是对主人的高度褒扬。

“孝慈”是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在中国古代许多典籍中均有记述。如《论语·为政》“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礼记·礼运》“礼行于祖庙,而孝慈服焉”,《史记·五帝本纪》“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逸周书·官人》“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和友”,唐白居易《和答诗·和阳城驿》“乡人化其风,少长皆孝慈”,清戴名世《李烈妇传》“元焕死,而女上有舅姑,下有子女各一,其责皆在女。奈何殉硜硜之节而昧孝慈之义乎”。

对于清代王芳懿行碑楼,笔者在夏县县志中看到过,介绍非常简单。但是“懿行”二字,还是引起笔者许多美好的想象,总觉得有一位品德高洁的老人在历史深处向笔者微笑,但是一直未能实地瞻拜。近日偶有机缘,在路过的一刹那间,碑楼扑入眼帘,断定那就是王芳懿行碑楼,驻足细观,果然是也。这种不经意的文化巧遇,让人非常高兴,觉得有一种温暖的力量和情调,从而觉得土地是丰盈的,家园是温情的。

王芳懿行碑楼不仅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而且具有一定的书法价值。其所承载的精神风范和人文,笔者认为,就是这块土地上最感人的力量。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根,也是镌刻在历史经纬上的乡愁,包括乡贤文化在内的优秀文化,都应得到很好的传承、保护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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