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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2022〕第39号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4-11

当前,全国疫情在高位运行,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处于最关键、最吃劲的阶段。外防输入是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目前临猗县报告的10例阳性感染者,就是“外防输入”措施落实不到位、恶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引起的。为堵塞风险漏洞,严防疫情输入、扩散、蔓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如下通告:

一、所有省外入(返)运人员以及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市入(返)运人员要在入(返)运前向属地社区(村)或防控办报备,入(返)运后第一时间、第一落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应防疫管控措施。

二、对入(返)运人员不履行报备、故意隐瞒行程史等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等行为,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入(返)运人员家庭成员要履行公民责任,督促其主动报备。对知晓家庭成员从省外或疫情发生地返运,知情不报、包庇隐瞒的,追究连带责任,纳入征信记录。公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四、各宾馆、酒店、民宿、洗浴、棋牌室、娱乐场所等,要严格履行防控责任,对接待的入(返)运人员没有按要求采取严密管控措施的,依法予以关停、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造成疫情扩散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入(返)运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相应处罚纳入征信记录的,将对其子女的升学、入伍、就业等产生重大影响。

    运城市公安局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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