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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更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运城市全面开展全民创富行动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8-26

□记者 王耀 荆毅萍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运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全民创富行动加快市场主体培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8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回答相关问题。

  发布会指出,《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六大行动。

一个目标:通过开展全民创富行动,确保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每年新增15%以上,用3年左右时间使我市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和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25年末,全市市场主体总数突破60万户。

六大行动:一是开展中小微企业创富行动,重点抓好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提质增量。

二是开展电商创富行动,鼓励数字经济平台和电商企业落户我市,支持大学生等群体投身电子商务创业。

三是开展服务业创富行动,全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快构建运城市现代服务业体系。每年新增服务业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

四是开展科技创富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大力培育科技型市场主体,带动全民创富。

五是开展百万农户创富行动,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打造农业转型发展新支柱。每年新增涉农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

六是开展青年创富、巾帼创富行动,通过设立天使创业基金,建立创业项目库、创业实践基地等方式,多渠道引导、激励、帮助、支持青年和女性创业者创新创富。每年全市新增青年创业者1万人,新增女性创业者1万人。

围绕六大行动,《实施意见》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实体经济企业融资难题、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六方面,出台了多项保障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不断弘扬创富精神,厚植创富土壤,拓宽创富领域,优化创富环境,完善创富机制,助推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全方位发展。

问:实施“全民创富”,确保市场主体总量年增长15%的目标,信心来自哪里?

答:信心来自“全民创富”得民心、顺民意,符合政策、顺应形势。

首先,开展“全民创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六保六稳”任务的具体举措,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就是保民生、保就业,是大势所趋,前景十分广阔。第二,运城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69.6亿元,同比增长13.4%,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态势很好,群众创业创富的积极性高,为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三,从运城目前的市场主体现状看,潜力巨大。正向看,截至7月底,今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96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8.9万户,预计年底市场主体总量将突破40万户。反向看,目前,全市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仅为81户,低于全省83户,更低于全国98户的平均水平。但差距就是潜力,从另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市场主体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打好打赢市场主体培育攻坚战。

问:《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实现每年全市新增服务业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的目标,各有关部门将从哪些方面着手?

答:一是着力培育商贸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汽车消费专项补贴政策,鼓励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鼓励发展健康餐饮、绿色餐饮。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对本地品牌连锁便利店(超市)门店数量超过20家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是着力培育文旅产业市场主体。落实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措施,创建一家国家5A级景区奖励2000万元,创建一家国家4A级景区奖励200万元,创建一家国家3A级景区奖励30万元。创建成功一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奖励10万元,创建成功一个山西省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奖励5万元,创建成功一个山西省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奖励3万元,创建成功一个省级“黄河人家”奖励2万元。

三是着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大对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高端商务服务、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运城市注册成立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对获批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批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在运城市域内注册的软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运城市域内注册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加大对入统服务业企业的奖励力度。对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开展中小微企业创富行动,中小微企业能得到什么样的政策支持?

答:一是鼓励和支持创办中小微企业。市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对当年新设立的工业类中小微企业,次年正常生产经营,且如实完成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无违法行为,经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予以奖励。

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对新增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增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挂牌企业转板IPO成功的,市级财政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各类劳动者就业的,根据吸纳人数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吸纳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且3年期限的岗位补贴。鼓励中小微企业组织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岁~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给予补贴。

五是减免各项涉企费用。对个体工商户经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实行减免50%优惠,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产品在公示价格基础上减免50%,对个体工商户提出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减免50%。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有什么样的成效?

答: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发力,加快实施培育市场主体、培育市场品牌、提升监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的“双培育双提升”工程,主要采取了六项硬核措施。一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为企业打造公平起跑线;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让企业少花冤枉钱;三是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四是全力打造市场品牌,为企业腾飞插上金翅膀;五是加快标准的制订,让企业掌握更多的行业话语权;六是强化认证支撑,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全民创富”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我市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扩大市场主体规模,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和竞争力,助力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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