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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抓获两名网上在逃人员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3-03

本报讯(记者 邢智轩)为有效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春节追逃的有利时机,全面梳理在逃人员,逐一排查。2月12日,大年初一,我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两名网上在逃人员。

2020年5月1日,新绛县公安局破获省市督办的“左某被诈骗案”,一举捣毁诈骗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之后,民警在案件的后续侦办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兰某仍然在逃,随即展开调查。2021年2月11日,新绛县公安局民警经分析研判确定网上在逃人员兰某藏匿在湖北省宜都市的信息后,连夜赶赴宜都市对兰某进行抓捕。在宜都市警方的配合下,2月12日凌晨3时许,新绛县公安局民警成功将兰某抓获。

经查,2019年4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兰某在河南省郑州市开设一家虚假的藏品拍卖公司。该公司高价短期租赁办公场地,通过互联网、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推广宣传,以可帮助受害人将手中藏品高价拍卖为由,将受害人诱骗到其公司,后该公司工作人员以经理、专家等身份对受害人进行虚假介绍,使受害人误以为其藏品价值不菲,且该公司能够高价收购或拍卖,进而骗取受害人展览费、推广费、检测费、鉴定费等费用。受害群众达60余人,涉案金额200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月12日,稷山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出击,在翟店镇某村将山东昌邑市公安局上网的涉嫌诈骗的在逃人员任某抓获。

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任某利用网络交友软件以谈对象名义与被害人李某某开始聊天,并确立男女关系。其间,犯罪嫌疑人任某编造各种理由向李某某要钱,共计人民币23.8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为躲避被害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追讨,犯罪嫌疑人故意将手机号码停机,微信注销。2020年,被害人李某某在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报案,同年12月,山东昌邑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任某涉嫌诈骗的名义对其进行上网追逃。犯罪嫌疑人任某到案后,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逃人员要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潜逃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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