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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严把“三高”标准 精准推进专项清理工作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3-03

运城晚报讯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教育提醒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有效遏制和纠正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入股企业谋利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芮城县纪委监委全面、有序、精准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严把“三高”标准,精准推进专项清理工作。

高站位统筹谋划。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二是层层学习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三是形成部门合力。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高要求保证实效。一是开展监督谈话。要求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政策要求方面,对各单位一把手进行监督谈话,要求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承诺书》,不得谎报瞒报。二是做好政策解答。对领导组成员及领导组办公室人员高要求,精准掌握专项清理各项政策,并及时与上级纪委沟通,做好疑难问题解答指导工作。三是联同一体推进。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加强系统数据运用,共排查梳理问题164条,初步确定全县有20人存在违规经商、入股企业行为。

高质量精准纠治。一是做好甄别研判。根据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要求,经反复甄别讨论,原确定违规经商、入股企业的20人中有1人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最终确定全县违规入股企业问题19人。二是积极引导纠正。向存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的19名干部所在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了《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亲属中违规经商、入股企业人员进行谈话的通知》,要求由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配合各分管领导,对违规入股企业人员进行谈话,讲透政策精神,引导主动纠正。通过谈话引导,已主动纠正7人,其余12人正在主动纠正中。   (芮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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