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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市直一支部主委、市医保局郑洋呼吁——
农村精神病人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7-03

“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尤其是在农村中,一些人相对文化水平不高,因为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会产生较为强烈的失落感和心理不平衡,引发心理疾患,致贫返贫,进而使刑事、民事案件逐年增加。而目前因为各种原因,对农村里的精神病人安全管理还远未到位。”6月15日,民革市直一支部主委、市医保局干部郑洋面对记者,表示出对农村里的精神病人管理方面的忧虑。

在郑洋看来,村里的精神病人安全管理,目前存在3个突出问题:

一是社会歧视。长期以来,社会对精神病人存在一种歧视误区,简单视其为“疯子”、“高危人群”,不当做疾病看待。实际上,精神病人只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心理脆弱,更需要周围人们的信任和尊重,尤其在条件艰苦的农村。一些家庭无力监管的患者往往游离于各种救治供养体系之外,病人很容易产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甚至以过激行为“报复”社会。

二是监护不力。目前涉及精神病人管理的牵头协调、经费渠道、救助机制、治疗管控、医疗保险、应急处置等问题,在一些法律法规中有一些规定,但操作性不强,没有有力措施来保证落实。对于监护人而言,因精神病人发病时间长、治疗费用高、难以控制其行为等原因,多数家庭早已因此陷入贫困,造成监护人失去了信心和耐心。村(居)委会和地方政府没有专项资金,没有必要的设施,也难以落实监护责任。

三是经费匮乏。精神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来控制病情。然而,价格较便宜的药往往副作用大,副作用小的药特别是进口药,却价格昂贵。虽然残联对量服管理对象也有一定补助,但覆盖面较小。医保报销时,对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有相应的政策,但总负担排名靠前的精神病治疗却报销比例小。

面对现实,郑洋提出3条建议:

首先是营造社会关心、关爱精神病患者的良好氛围。组织专业人员常下村(社区)讲课,普及精神病防治知识。通过大众化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宣传教育,提高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消除偏见和歧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精神疾病防控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精神疾病属慢性消耗型疾病,各级政府应该制定行之有效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加大对精神病治疗方面的投入力度,放宽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将精神病人纳入社保和医保范围,提高精神病人医治费用报销比例,对有危害社会倾向的贫困精神病人,还应该实施免费收治。目前,在低保申请对象中,只是I、II级重度精神病人可单独申请纳入低保,民政部门应将这一特殊群体从政策层面将其全部纳入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治疗。

再次,建立部门联合救助机制。残联、人社、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给予精神病人治疗支持,包括建立精神病人托养机构,让患者在精神病医院确诊和进行治疗后,可回到精神病托养机构进行后续的康复疗养。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更应加大投入力度,修建专业的精神病医院或增设精神专科,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将服务重心下移,更好地保证康复期病人坚持服药,控制病情。

记者 乔 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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