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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2-12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2月10日晚,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就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及《严格管理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通告》、《传染病防治法》等进行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相关部门就确诊病例数据订正、气溶胶传播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截至2月9日24时,全市累计确诊病例18例(新绛县5例、盐湖区3例、平陆县3例、河津市2例、芮城县1例、万荣县1例、夏县1例、绛县1例、稷山县1例),累计治愈出院4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河津市1例、新绛县1例、平陆1例),危重症1例(已转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其余13例确诊病例均集中在运城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平稳。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94人(包含确诊18人,疑似3人),目前集中隔离206人,居家隔离2人,医学观察9人,体温均正常,身体无异常。

连日来,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以预防为根本,进一步织密防控排查网络。一是扩大人员排查范围。由原来的排查武汉返运、抵运人员扩大为排查省外入运人员。截至2月9日晚10时,已排查出自1月下旬以来从外省来我市人员100624人。对排查出的人员全面建立台账,落实居家隔离观察“四包一”责任制,全程跟踪管控。二是提倡“四返”人员延时返运。2月9日,通过各类媒体对返家、返岗、返工、返学人员紧急提醒,要求“非本市户籍人员、运城籍在外度假探亲人员15天之内不要返回运城”。三是加大对机关干部和学校师生排查力度。共排查50114名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行动轨迹,对有湖北旅居史、接触史的135名干部及148名家属全部居家隔离;全市2661所学校全部制定了细致的开学预案,共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师生89.5万人,对全市4.5万名高三学生开展网上直播教学。

以救治为重点,大力推进关口前移。一是优化全市新冠肺炎诊疗流程。组织市级专家分两个小组,赴河津、稷山、夏县、永济、平陆、垣曲、新绛、芮城等县(市)指导定点医院隔离留观病人的治疗,进一步优化治疗方案。制定了我市《新冠肺炎隔离人员和住院患者的心理疏导指导意见》《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接触隔离出院病例有关工作程序》,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二是提前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和胸部CT检查。对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外地协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有发热症状的留观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发热门诊诊治的患者,全部进行胸部CT检查和核酸检测,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截至目前,已对追踪排查到的255名密切接触者进行了核酸筛查。三是延长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时间。对当前正在采取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到期后再延长一周,已解除集中隔离的再居家观察一周,正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要至少延长一周时间。

以保供应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物资保障。一是及时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截至2月9日12时,全市红十字会累计募集款物1801.18万元。其中605.2万元款物已根据捐赠人意愿转赠给指定对象,目前结余45.32万元。二是动员全市相关企业尽快开工复产。华康药业、石药银湖等省重点医药产品监测企业相继开工复产,保障了部分药品市场供应。际华3534、兵娟制衣等公司一次性防护服生产许可证于2月10日下发,产品可批量上市,日产2000套。南风集团、海博贝马等消杀用品公司正常运行,日产量百余吨,完全满足我市疫情消杀需求。三是多方筹措采购。发动国药运城公司、市医药公司采购了连体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用品。截至目前,全市已累积供应保障防护服2000余件、隔离衣20000余件、各类口罩50000余个、一次性乳胶手套2000余双、护目镜1000余个和各类消毒除菌产品等,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资保障。     

此外,我市还确定40家应急保供骨干企业,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数量充足、质量不降、价格稳定。

以改革发展为目的,统筹做好“四后”工作。制定印发了《运城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上班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预案》《运城市教育系统春节开学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运城市企业复工复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同时,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增设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组和春耕备耕服务指导组,全力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和农业恢复工作。

此外,我市积极做好支援湖北工作,在保障第一批支援湖北医疗队的情况下,于2月9日上午8时派出了由7家医疗机构31名医护人员组成的第二批支援湖北医疗队。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防大疫、打大仗思想准备,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全市最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研判疫情形势,认真寻找差距,努力补齐短板,严之又严强举措,实之又实抓落实,坚决守好疫情防控“运城防线”,合力打赢全市疫情防控攻坚战。

附:相关部门就确诊病例数据订正、气溶胶传播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最新的全市疫情通报中,把原芮城县2例、河津市1例确诊病例订正为盐湖区确诊病例是基于什么原因呢?

市卫健委副主任王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新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山西省卫生健康委2月7日19时发布的疫情情况中,将原芮城县2例、河津市1例确诊病例订正为盐湖区报告病例。

具体情况为,河津市确诊患者1例,于1月23日在河津市人民医院网报为疑似病例;芮城县确诊患者2例分别于1月24日、26日在芮城县人民医院网报为疑似病例。3名患者分别于1月24日(2人)、26日(1人)先后转入运城市第二医院并确诊,由运城市第二医院网报为确诊病例。由于运城市第二医院地址为盐湖区解放北路897号,地处盐湖区辖区,按照新统计要求,确诊病例统计要以确诊时医院所在的县(区)统计为准,故订正为盐湖区报告病例。

除此之外,盐湖区疑似和确诊病例至今仍为零报告,盐湖区境内无新报告的当地病例。

记者:如何有效阻止气溶胶传播?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陆立星:目前,新型冠状病毒主要的传播途径还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气溶胶和粪—口等传播途径尚待进一步明确。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病例多可以追踪到与确诊的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的情况。

气溶胶传播是指飞沫在空气悬浮过程中失去水分而剩下的蛋白质和病原体组成的核,形成飞沫核,可以通过气溶胶的形式漂浮至远处,造成远距离的传播。而飞沫传播距离很短,不会在空气中长期漂浮。日常通风环境下,空气中一般不会有新型冠状病毒。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建议戴口罩和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是降低感染风险的有效措施,但是提醒大家,要注意保暖。只有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可能发生气溶胶传播,比如进行临床气管插管等专业医疗操作时。如果在常规临床护理或一般工作生活环境中,采取正确方式佩戴口罩,并做好裸露皮肤的防护和清洁卫生,就可以保护大家不被感染。

记者:市民如果违反《关于严格管理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通告》的行为,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张高明:对不遵守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的行为,责令行为人纠正其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罚款;罚款金额依据情节为5元以上100元以下。对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占用道路及公共空间饲养犬只的,根据《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对养犬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养犬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束牵引绳及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的,则依据《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的罚款。

记者:有些人现在到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劝阻也不听,甚至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对此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文斌:《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甚至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公安机关可视情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给予其处罚。

记者:平陆县有一名武汉返回人员没有摸排出来,被确定为疑似病例后,采取了哪些措施?

平陆县副县长郑文红:黄某某,男,45岁,平陆县常乐镇平高村人,在武汉东运制版有限公司工作。2020年1月18日,黄某某自驾车从武汉出发,19日到河南周口商水县其弟家停留2日。1月21日和商水县的弟弟自驾车,拉着家人于当日21时30分回到县城居住地(平陆县饮食服务公司老家属楼自购单元房)。黄某某回到平陆后,既没有向村里报告,也没有在社区登记。常乐镇平高村和北城社区在摸排中,也没有履行好属地职责,没有摸排出黄某某返乡信息。直到2月7日下午,黄某某因发烧到圣人大街西三号发热门诊就诊,检查结果异常,我们才得知黄某某为武汉返乡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医学留观。2月10日黄某某被确认为疑似病例,造成了当地疫情扩散风险隐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黄某某出现的情况,平陆县立即采取措施,一是连夜对其同行家人全部集中隔离,并对黄某某及其家人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面摸排。二是对与其密切接触的24人全部予以集中隔离,并将相关信息向外地推送。三是将黄某某居住的小区全部封闭,涉及的22户82人全部实行居家隔离,并安排专人做好监督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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