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县域>

稷山县人大常委会“两个机关”建设工作纪实

与时俱进开创人大工作新征程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冯 兵 鲍新焕时间:2020-01-1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近年来,稷山县人大常委会把“两个机关”建设作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抓手,立足“两个机关”建设,牢记使命担当,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懈奋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守正确政治方向

稷山县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依法履职行权全过程,落实到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的各个方面,充分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要求同向而行,与人民群众愿望同心合拍。

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对县委作出的重要决定、重要工作安排认真实施,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批复和要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

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参与县委中心工作。正确处理人大本职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的关系,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常委会领导班子主动担当,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公益诉讼、民办教育、人居环境提升、建议督办、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视察调研。

以依法履职为重点,全力打造“工作机关’”

稷山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决策,依法行使决定和任免职权,建立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报告等制度,依法规范重大事项决定程序,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他们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对“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进行任免,加大任后监督力度,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开展年中述职评议,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有效推进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

围绕中心,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不断强化“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以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监督形式,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督促县政府提高站位,增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运作效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督促县政府坚定不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紧扣民生改善,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顺应群众热切期盼,运用调查、检查等监督方式,积极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实事落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关注群众生命安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执法检查,督促县政府加强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监测和预防等工作。情系民办教育,到尚育培训学校、西街幼儿园等处开展实地调研,督促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学校管理、鼓励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拓展民间资金投入教育领域,使民办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教学质量。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报告,督促县政府围绕“兴机富农”,在加强新型农机技术人才的培育上下功夫,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机手技术培训体系,提高农机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

紧推法治创建,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誓活动,全民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得到提高。听取和审议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水资源、食药品安全、稷山城市形象的保护等重点领域突出公益诉讼工作。不断规范信访交办、督办程序,加大督办力度,2019年共处理来信19件,接待来访群众60余人次,督促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抓手,全力打造“代表机关”

稷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履职规范、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履职平台,更好发挥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履职保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对179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组织走访群众210余人次,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畅通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有效提高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完善履职平台,畅通代表履职渠道。加大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县共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7个、联络点20个,为代表学习培训、履职交流提供平台和阵地。做好“三联”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负责人联系委员、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拓宽代表履职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360余人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

改进督办方式,增强建议办理实效。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政府工作、促进民生改善、保障代表权利的重要途径,重视建议交办督办,适时跟踪建议的办理进度,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从各个方面、不同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共14件。县政府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对这14件建议进行了分类和专题研究,多次催办。截至目前,14件建议全部依法办理完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稷山县人大常委会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认真抓好“两个机关”建设,主动履职担当,勇毅笃行,更好地担当起新的历史使命,实现新作为,作出新成效。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