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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英烈的荣光

——我市检察公益诉讼系列报道之“英烈保护篇”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张君蓉时间:2019-08-21

碧血丹心铸丰碑,舍生忘死纾国难。正是无数先烈的前赴后继、奋勇献身,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岁月静好、文明进步。他们应该被尊重、被缅怀、被纪念。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英烈的名誉荣誉、英烈纪念设施等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

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英烈纪念设施排查保护专项行动,就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开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件,一批英烈纪念设施得到修缮、保护。绛县么里镇郭家庄葫芦泉烈士陵园疏于管理维护,墓碑遭受自然破毁和人为毁坏,墓地杂草丛生,碎石遍地的情况就是在这一行动中得到整改的。

绛县么里镇郭家庄葫芦泉烈士陵园位于么里镇郭家村蛤蟆峪水库旁。1945年农历五月初,经过三晋峪战役,国民党部陈子文被我八路军二团、十七团打垮后,我民主政府领导和秘书周诚、县大队队副陈光、教导员罗仁,以葫芦泉为立足点,开展宣传。被打垮的陈子文残部于当年农历六月初,在阎锡山十九军三十七师的支持下,分两路包围了葫芦泉。我县区领导和区干队战士从容迎战,战斗十分激烈,由于敌众我寡我军伤亡很大,决定分散突围。面对疯狂的敌人,我军用石头代替手榴弹,用枪杆子代替大刀,和敌人展开了肉搏。这次突围只有30余人冲了出去,28名干部战士被敌抓俘。敌人在打扫战场时,残忍地将每个牺牲的战士耳朵鼻子割掉,并对抓俘的干部战士施行惨无人道的酷刑拷打,之后将其杀害。1975年4月5日,原绛县县委书记赵希龙在郭家庄蛤蟆峪建设革命烈士陵园,特立纪念碑一座,重修烈士墓八穴。8名烈士中有3名为无名烈士。

葫芦泉革命烈士陵园建成至今已有40多年,经历风吹日晒,雨淋雪盖,因长期疏于管理维护,墓碑遭受自然破毁和人为毁坏,墓地杂草丛生、碎石遍地,严重损毁了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绛县检察院便给当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绛县民政局和么里镇政府发送了检察建议,建议他们,依法积极履职,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保护;加强健全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吊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接到检察建议后,绛县民政局和么里镇政府积极协商、沟通,由民政局拨款、镇政府实施,对纪念碑和烈士陵园进行了修缮。今年清明节前,修缮工程全部竣工。4月1日,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浩带领班子成员及党员干警40余人,来到葫芦泉烈士陵园,缅怀革命英烈。郭家庄村村民雷建军说:“以前那地面杂草丛生,风吹雨打,破破烂烂的。现在修起来相当不错了,可以说是大变样了,也方便附近村民和学校扫墓祭拜。”

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受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的关注,该院特意发函商请绛县检察院加大案件办理指导力度,尽快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及时做好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据了解,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后,我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保护的第一例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随后,盐湖、稷山、永济、垣曲等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以实际行动捍卫英烈的荣光。

今年5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和垣曲县检察院联合针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垣曲县英言乡英言烈士陵园、蒲掌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古城镇南圢坂烈士陵园、皋落乡槐南白村烈士纪念碑、历山镇望仙村抗日政府纪念碑、刘村崖上惨案殉难烈士纪念碑等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向垣曲县辖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主管机关——垣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去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积极履职,对该6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和保护,同时健全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迅速回应,主动履职,正在设法对检察建议提及的问题进行整改。

除此之外,我市其他县(市、区)检察机关也都陆续走访区域内英烈纪念设施,排查违法问题,积极与英烈保护工作主管部门探索如何更好地保护维护英雄烈士的各项权益。

弘扬英烈精神,捍卫英烈尊严,检察人将以法的名义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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