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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妻子致死 男子被判死刑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6-13

6月10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晨光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晨光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晋城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晨光和被害人陈某2018年4月结婚,婚后二人因琐事多次发生吵打。当年12月3日11时许,被告人吴晨光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陈某在晋城市城区兰亭书院小区家中发生争执,吴晨光持菜刀朝陈某头部乱砍30余刀,并持擀面杖、平底锅等多次朝陈某头部、肩部等处击打。在陈某呼救、他人在门外呼喊制止时,吴晨光仍继续殴打陈某,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吴晨光的邻居拨打120急救电话,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到现场后发现陈某已死亡。晋城市中院认为,被告人吴晨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晨光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此外,被告人吴晨光有寻衅滋事犯罪前科。故其到案后虽如实供述,但该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山西晚报》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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