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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宏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05-21

刘志宏主持依法治市第一次领导组会议并讲话 记者 雷哲侠 摄
  本报讯(记者 王文军)5月20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刘志宏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法治运城建设水平,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储祥好、张润喜、邓雁平、李浓、乔登州、杜自立、郭尚礼等市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名单》《中共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2019年度运城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面依法治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运城。
会议现场 记者 雷哲侠 摄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全面依法治市的质量和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精准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推进举措,坚持抓好宪法实施,把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切实把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坚持科学立法,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好立法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市民文明规范、盐池保护等立法工作,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全面普法,认真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一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出一批运城法治文化品牌,形成一批法治惠民成果,在全市上下营造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和司法服务体系、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精简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执法监管;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维护安全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执法合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改革任务,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智能化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情况出现,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工作指导、有效督导,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管正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多角度监督管理考核测评指标体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发挥好牵头抓总、把关定向和整体推进的作用,统筹整合资源力量,抓好法治运城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同频共振、协调配合的法治工作格局。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考核、调研指导工作,发挥法治考核的杠杆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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