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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宏: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 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03-23

刘志宏在市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强调

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 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志宏主持召开会议并讲话。 记者 雷哲侠 摄


会议现场。 记者 雷哲侠 摄

  本网讯(记者 王文军)3月22日,市委书记、市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志宏主持召开市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进一步学习《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专题会议精神 高质量完成市县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听取我市党政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市级党政部门“三定”规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机构改革等有关事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浓,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乔登州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机构改革启动以来,各涉改部门认真贯彻省委、市委部署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精神,保持政令畅通,积极推进改革,各项改革任务按照既定要求和时间节点进展顺利,总体质量较高,为继续深化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
  会议强调,当前,市县机构改革已经进入收尾阶段。要把握时限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克服一切困难和阻碍,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市县机构改革任务。要紧盯重点环节,做好收尾工作,坚持标准不放松,对照中央、省委的要求,查漏补缺,确保改革不挂空挡、不出漏洞、不留尾巴;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引导,明确改的章法,加大统的力度,做好人的工作,执行严的纪律,切实凝聚起改革的强大合力。要抓好后续工作,巩固改革成果,涉改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抓好“三定”规定落实,按照确定的机构编制,尽快把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到位;按照调整后的职能,进行规范运作,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立足新岗位、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改革效应。要认真组织开展机构改革评估,搞好“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契机,按照“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扎实抓好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自觉承担起机构改革的重大责任,统筹把握工作重点,牢记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市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 吴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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