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5-28
杨 波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指出,“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我们必须把准性质定位,扛牢使命任务,聚焦市委“一城两区三门户”目标和思路,加强探索创新,丰富履职实践,提升监督质效,为助推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落地见效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党的领导,把牢监督正确方向。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开展民主监督的首要原则。要紧扣“一城两区三门户”目标和思路,瞄准民生热点、治理难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确定民主监督议题,由政协党组研究提出,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印发后实施,确保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定期研究民主监督工作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工作情况,确保监督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严格遵章守规,在监督工作中展现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健全制度机制,促进监督规范有序。发挥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必须推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更加有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的重要部署。市政协结合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立足运城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八项监督内容,探索十一种监督形式,建立“六步法”工作流程,形成监督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活动有组织、反映有程序、办理有反馈、结果有报告的工作格局。要在实践中加强探索研究,定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持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民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
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监督提质增效。创新是提升监督质效的关键。打造常态监督模式,分专题组建民主监督小组,每个专题邀请10名以上敢监督、善监督的委员参加,同时吸纳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和群众代表参与,进驻被监督单位常态化开展监督。贯通协同监督路径,与市委巡察办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与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协同工作机制,与市各民主党派联合开展民主监督,推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强化履职成果运用,规范政协履职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工作,探索与两办协同跟踪、共同督办机制,围绕全年建议报告、监督报告、重点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采纳、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促进政协履职成果有效转化为发展成果和民生成果。
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监督工作合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目的是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要深刻领会民主监督的内涵,寓凝聚共识于民主监督工作之中,把握好监督节奏和力度,既客观公正指出问题,又帮助分析原因,最大限度地增进团结、形成合力。深入落实对口联系制度,畅通知情明政渠道,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在参加民主监督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部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推动形成委员敢于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部门乐于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市政协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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