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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公安快速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11-09

运城晚报讯(记者 刘凯华)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因为一句话或一点小事

引发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盐湖公安提醒,打架斗殴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还得“坐牢”!

11月7日,盐湖公安快速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涉案违法人员均已被行政拘留。当天15时许,盐湖公安分局姚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世纪小区附近有人打架。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查,当天14时许,马某鑫、冯某阳、杨某等人酒后行至人民北路世纪小区附近过马路时,马某鑫被刘某彦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撞倒受伤。随行的冯某阳见状后,借酒劲对刘某彦进行殴打,致刘某彦受伤。不仅如此,同在现场的杨某还现场拦截过往车辆、谩骂周围群众,并用脚蹬踹肇事三轮摩托车。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警方立即控制了两名违法行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冯某阳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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