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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保护模式 助推经济建设

新的文物保护模式谱写考古事业新篇章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9-0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2020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必须保护好、利用好。要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制定“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使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前置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根本遵循。

出台考古前置政策

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落地

运城考古成果丰硕: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中,5项荣获“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1项入选“中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3项入选“新时代百项考古新发现”。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工作,“十三五”以来,共计配合基本建设完成考古调查勘探项目600余项,与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组成联合考古队在我市境内配合基本建设完成考古发掘任务50余项,出土各类文物10000余件。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基本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大量土地出让,“可能埋藏文物遗存”的区域也随之增加,加上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发现偶然性等特点,怎样更好地做好地下文物保护、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成为考古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市于2021年2月9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运城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实施方案》,在探索考古前置工作方面迈出了第一步,省文物局确定我市为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为全省树立标杆。

地下文物由于其埋藏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发现难度较大,却是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把地下文物保护好,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文物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考古前置政策的实施为地下文物保护提供新的思路,按照“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扎实推进我市基本建设过程中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实现优化招商引资及发展服务环境,提前发现并保护地下文化遗迹,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减少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多措并举 协同服务

大力探索创新工作模式

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工作实施以来,市文物保护中心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对建设项目和采矿业用地范围实施了选址核查,对出让土地项目和建设用地项目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并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对相关项目进行了考古发掘,确保了重点项目实施,解决了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同时,不断探索路径,创新工作模式,推出了一批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1.各县(市、区)文物部门与规划部门、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建立了考古前置工作联系沟通机制,为考古前置提供扎实基础。例如,永济市专门成立了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住建、土地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文物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并与规划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建立考古联动机制,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是否完成,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招拍挂”的前置条件之一。垣曲县每年年初会同发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规划部门等单位,摸清全年项目供地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底数清楚;每一批基本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前,县规划部门以文件形式报县文物局征询文物保护意见,由县文物部门委托市考古队对项目用地进行考古调查。

2.绝大部分县(市、区)在同级财政单列了基本建设用地考古专项经费,虽然数额不等,但对于保障考古前置工作顺利开展意义巨大。

3.市文物保护中心出台了“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采取提前介入、全代办、标准化服务,缩短建设工期;安排工作专员,主动对接建设项目,由专人负责项目受理、考古调查评估、考古勘探、考古发掘及选址审查,全程跟踪协助推进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工作,服务经济建设。

化解矛盾 解决问题

实现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双赢

解决了文物保护和建设单位之间的矛盾,进一步使营商环境得到了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必须立即停工,建设单位需要承担考古勘探发掘费用并承担工期损失,因此造成一直以来建设单位保护文物的积极性不高。考古前置后则将考古环节提前到土地出让阶段,降低了企业的经济和时间成本,确保了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解决了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达到了双赢。

经考古前置,大量的遗址墓葬被发现和保护。考古前置政策实施以来,我市配合基本建设完成考古调查勘探项目293项,与省考古研究院组成联合考古队在我市境内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发掘完成18项,共出土文物5000余件,这些被保留下来的文化遗存,延伸了运城历史轴线,丰富了文化内涵。

引领示范 树立标杆

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双丰收

为全省考古工作提供新思路。运城考古前置工作,凸显了运城在基本建设中坚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的决心和理念,在全省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中发挥了引领和标杆示范效应,为全省“考古前置”制度提供了“运城经验”。

有力地支持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进展。2021年3月以来,对运城市官道河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安邑湖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段)、正威运城新材料产业园项目2号地块、运城市盐湖区半坡调蓄库建设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大禹街东延(学苑路—安邑西路)项目、舜帝街(解放路—学苑路)建设项目、黄河金三角(运城)创新生态集聚区科创城、解州关帝庙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山西畅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交通设备制造项目、诺维兰汽车文化广场二期项目、运城煤矿机械厂项目、新绛正远紫东雅境项目、永济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及各县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重大项目等开展考古前置,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考古前置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诸多考古遗迹得以保护利用。以往很多建设单位都把发现文物遗迹当作工程建设的负担,担心工期、担心经费。现在土地出让前就先开展田野考古发掘,企业拿到净地,工程建设和文物保护的矛盾正在逐步化解,形成相互促进的合力。越来越多的地下文物被提前发现,永久地保存下来。这些考古成果的保留,展现了运城发展的历史脉络,是中华文明灿烂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邵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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