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8-23
运城晚报讯(记者 王耀)8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称,11家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违规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行为,该局对其采取了暂停销售、停止营业的风险控制措施。
这11家药店分别是:山西京耀振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绛山街店、山西亨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三路里李敏药店、万荣县诚和药店、河津市康华药店、永济市万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王店、运城市心悦医药有限公司、运城柏康医药有限公司、万荣县百康大药房、山西春天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银杏东街店、永济市万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河东公馆店、山西春天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电机厂店。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相关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自8月20日起,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和止咳类药品。所有药品从业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营业期间佩戴口罩。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五必查”、提醒顾客戴口罩等防控要求,不允许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顾客入店;发现异常购药(身份证、体温、行程卡、健康码、场所码等异常)情况要做好信息登记,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并引导群众到指定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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