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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交警曝光一起典型事故案例

七旬老翁骑电车被刮蹭跌倒 肇事司机行车千米仍未察觉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9-30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一起一辆重型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7月7日9时许,葛某驾驶车牌号为晋L21XXX的重型货车沿盐湖区239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39省道41千米+500米处时,与同向右侧高某(79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蹭,致电动车侧翻,电动车上的高某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调查,重型货车司机葛某在事故发生后未观察路面情况,仍将车开出了1000余米,被后方来车发现并赶上后才停车。葛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高某无责任。

8月2日,葛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盐湖警方立案侦查,8月6日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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