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2-22
运城晚报讯(记者 李婉玉)近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山西省公安厅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苗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涉疫苗违法犯罪的通告。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一、制售假劣疫苗犯罪活动;
二、利用疫苗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
三、非法经营疫苗犯罪活动;
四、在接种疫苗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寻衅滋事犯罪活动;
五、涉疫苗网络造谣传谣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
六、境内外邪教重点人借疫苗案事件炒作抹黑犯罪活动;
七、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重点人借疫苗案事件炒作抹黑犯罪活动;
八、涉疫苗类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疫苗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
举报方式如下:
24小时举报电话:110
举报信电子邮箱:ycsyzzd@163.com
邮寄举报信收信单位:运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路制证中心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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