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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单位创建进行时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5-06

编者按 今年,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把“三零”单位创建作为平安运城建设的主要抓手,纳入2020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大改革任务和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推进平安运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本报记者分别采访了这项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市信访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

及时调处化解矛盾 构建和谐稳定环境

——市信访局回答“零上访”单位创建有关问题

什么是“零上访”?

答:“零上访”是指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全部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零上访”单位创建,不是要求群众不能信访,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关口前移、下沉一线,零距离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让群众足不出户、人不出村(社区),就能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合理合法诉求。

如何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

答:一是畅通组织渠道,加强源头防范治理。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深入推进“三治”融合,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二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疑难信访事项制度,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三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服务群众,开通便民利民的直通车。四要推行信访义务代理制度,由基层党组织指派专人代理信访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诉求、会商研究、落实问题,打造“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新型信访通道。

  二是坚持“控新治旧”,着力提高标本兼治效果。一要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压实首接首办责任,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二要构建便民利民、好用管用的网上信访服务平台,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诉求、查询结果、监督评价,着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三要组织开展信访矛盾集中攻坚化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四要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整合诉讼服务、仲裁受理、投诉办理、调解调处、法律援助等各方资源力量,努力实现让信访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

三是突出法治引领,夯实依法信访基础。第一,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以“循法信访、依法办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第二,严格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让信访渠道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调解等其他权益救济途径互通互联、有序衔接,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定纷止争。第三,深入推进“访法、访调、访心”三对接机制,打好“组合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零上访”单位创建对各级各部门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专题研究,既要统筹推进本地本部门现有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化解,也要组织推动基层各部门扎实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潜在风险隐患和新增信访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消除。

二是各级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矛盾产生。另一方面,要从办理程序、化解依据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专业指导和困难帮助,切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化解合力。同时,还要从基层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中,准确分析研判本系统、本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工作短板,及时研究完善政策、堵塞漏洞的办法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规范。

三是各级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推进作用,把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有效推进各类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定期梳理汇总、综合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问题,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四是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常态化排查化解的要求,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有力、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走访不上行。对排查出的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积极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主动代理群众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行业、群体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复工复产、民生就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隐患,要做到急事急办、易事快办、特事特办。

坚持“三个导向” 防范安全事故

——市应急管理局回答“零事故”单位创建有关问题

“零事故”单位创建对象是什么?具体责任如何划分?

答:按照“三零”创建活动“落小单元”要求,全市“零事故”创建对象为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事故责任划分由各级政府事故调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零事故”单位创建的目标是什么?

答:“零事故”是指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创建工作将坚持目标导向:2020年全市创建“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78%,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88%以上;2021年“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79%,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89%以上;2022年“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80%,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90%以上。建立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零事故”创建活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坚持结果导向: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零事故”单位创建标准是什么?

答:“零事故”单位创建标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各级党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零事故”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职责内的责任;基层安监站、企事业安全管理机构等健全并运转良好。二是安全防范体系严密。监管力量要配齐配强,行政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景区、市(商)场、厂矿、车站、机场、宗教场所、大型企业基层营业网点等基层企业和单位都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重要部位配备专职安全员;群防群治工作扎实,基层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定期开展巡查,群众职工开展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自查自纠,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安全防控措施到位,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区域视频监控、报警器、硬质隔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技防物防设施配备齐全,相关信息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智能防控。三是安全隐患整治有效。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器具等物品规范管理、使用;隐患整治彻底到位,强化整治措施,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当年无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我市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的具体工作措施有哪些?

答:结合前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我们对全市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对各类风险源点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制定了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举措:一是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和“零事故”创建活动形势,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推动落实。二是压实创建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零事故”创建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成立专班加强统筹推进,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创建单位对本单位“零事故”创建负直接责任。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全市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要求,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做好入企安全服务和执法检查。组织专业力量入企开展安全法规政策宣讲、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措施,开展风险评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失信企业,坚持利剑高悬,严查重处,倡树守法得实惠、违法受惩戒的良好导向。五是持续强化宣传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三晋安全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专栏,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四不伤害”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六是加强安全文化创建。开展“安全社区”“童心绘安全”等群众性共建共享活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互动体验渠道,培育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我要安全”思想意识,促使安全文化在安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导向作用、教育作用、凝聚作用和规范作用。七是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效。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操作技能;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 大培训、大考核、大比武,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技能,2022年底前对所有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八是健全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2020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设指南,加强风险辨识管控、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各创建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生产生活场所、重要设施设备、关键环节部位、重大危险区域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分类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实现有效闭合管理。九是加快科技强安步伐。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科技投入,建立全市统一、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平台,推行“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减少高危岗位从业人员数量。十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定期组织灾害风险形势会商,及时组织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灾害形势会商,提前向有关地方和部门作出风险提示,提出防范意见。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信息,根据灾害事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救灾,及时有序有效处置,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十一是严格创建工作考核。制定“零事故”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将每个创建单位都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逐级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安全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以防范压发案 以打击强震慑

——市公安局回答“零案件”单位创建有关问题

什么是“零案件”?

答:“零案件”就是指村(社区)、单位、企业年内不发生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案件。根据“三零”创建工作的任务分工,市公安局具体承担“零案件”村(社区)、单位、企业创建工作。

公安部门如何开展“零案件”创建工作?

答:开展“零案件”创建工作,公安部门要细化措施,科学精准开展创建工作。

首先要坚持以防范压发案,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

利用派出所智慧大脑、晋治安APP等平台,结合“千名民警进万家”活动,定期对辖区工作对象开展走访,走访情况建立电子台账,非访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口实时纳入大数据管控,做到辖区重点人口基本情况知底数、明动态、知去向。

结合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实有人口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对平台推送的流动人口数据及时核实反馈,建档立卡,辖区出租房屋(公寓)登记备案率要达到100%。

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精准掌握散装汽油、烟花爆竹等重点物品的销售动态信息,强化对网约车、寄递物流、无人机等新兴业态的管控,建立经营类信息回传机制,实时与公安大数据碰撞比对,及时开展核查反馈,提高对新型风险的识别、预警、防控能力。

加快619卡口、公安检查站、智慧巡防建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点省界封边防控,建立上下游检查站、区域内检查站的协同配合、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实现突发情况联动;落实巡特警最小作战单元,建立“1、3、5”防控圈,实现可视化调度指挥,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的实时预警、动态管控、及时处置。

  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管控与检查力度,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做到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底数清、情况明;严格管理重点物品,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等物品规范管理、使用。

督促指导村(社区)及厂矿、学校、幼儿园、医院、市场、景区、市(商)场、宗教场所等基层企事业单位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公共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机构,严格落实出入登记等安全防范制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同时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建立完善村(社区)群防群治队伍,每个村(社区)均有一支专(兼)职巡逻队,机构健全,人员配齐配强,强化警企联动,充分调动广场舞大妈、外卖小哥、滴滴代驾等治安志愿者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积极性,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定期定时开展法律宣传、巡逻守护。

深入推进智能安防建设,社区(小区)主要出入口布设人脸识别、人脸抓拍设备,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车辆出入口布设车牌识别设备,切实做到“人过留影,车过留痕”,村(社区)主要十字路口、街巷口、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视频数据、结构化数据实时回传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加快社会资源整合平台建设,做到各类视频资源可查、可控、可防。

其次要坚持以调处解矛盾,强化纠纷风险隐患化解。

充分利用掌上派出所、微信群,建立起一支涵盖村干部、信息员、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单位保卫力量的矛盾摸排队伍,畅通信息渠道,多方位收集辖区矛盾纠纷线索,及时掌握辖区各类易“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敏感问题、热点话题、负面舆情等线索,及时进行调处,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充分发挥法制队伍的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要通过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方式送法进校,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对法律心存敬畏。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对村民自治的作用,把群众的问题交给群众自己解决,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坚持党委、政府牵头,强化与综治、司法、妇联、信访、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推动公调对接,健全深度融合专(兼)职调解员、“四员五老”、心理咨询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红白理事会的调解队伍,推进“多员合一”,建立一批如平陆张店派出所“老李调解室”、夏县裴介派出所的“矛盾调处中心”等的调解机构,完善矛盾纠纷转交制度,进一步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

再次要坚持以打击强震慑,减少各类案件发案。

对于“盗抢骗”“黄赌毒”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全面实行“零门槛”受案侦查机制,对于扒窃、盗窃电动自行车等侵财类案件,无论案值大小,一律由处警单位按照刑事案件受理。犯罪嫌疑人对象明确的由受案单位直接立案侦办,对象不明确的移交刑警部门侦办。疑难案件、区域性多发案件上报市局,由市局组织网警、技侦、情报、技术同步上案。

继续将扫黑除恶斗争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以“实战、实用、实效”为目标,建立上下联动、分类主办、合成打击的工作模式;提高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质效,全面梳理、核查各级批转和本级接报的各类线索,压实各级公安机关的主体责任。

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手段,发挥多侦联动平台合成作战作用,对各类电信诈骗案件强化打击力度,组建各级打击电信诈骗专班,对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山西公安立体打防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工作平台等渠道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开展预警劝阻拦截工作,及时开展“秒级止付、延伸止付”,及时审查立案,对涉案资金开展冻结,实现“案件和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破案和抓人明显上升”。

对流动人口停留的车站、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工矿区、出租房屋、城中村等治安乱点、盲点开展精准治理,组织警力对组织淫秽色情表演、站街招嫖、发卡招嫖、吸食贩卖毒品、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行为开展专项打击。

“零案件”单位创建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答:结合省委关于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与运城实际,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三个导向”要求,科学制订时间表,划定路线图,通过全面强化防范措施、深入开展矛盾排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等措施,计划到今年年底“零案件”村(社区)占比要达到65%,单位和企业占比要达到90%;2021年底“零案件”村(社区)占比要达到75%,单位和企业要达到95%;在保证2022年底“零案件”村(社区)占比达到90%的基础上,力争达到95%,单位和企业占比要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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