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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云端"审 执行网上"了"
——我市法院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新科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2-26

记者 张君蓉 通讯员 靳 彦

盐湖区人民法院案件网络审理现场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很多人的工作方式,也给法院的各项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但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没有因此停摆,市县两级法院立足主要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利用新科技发挥作用,“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网上调解”“线上查控”“委托执行”,让信息多跑路,使群众少跑腿,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推线上平台 立案“不打烊”


平陆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孙志鸣网上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手机截图)

疫情防控期间,市县两级法院积极利用媒体、官网、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服务措施》及《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开庭教程》等,建议诉讼参与人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等平台进行网上立案、提交材料、开庭或调解。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的线下现场工作暂停了,“线上”工作却不停歇。各法院立案团队每天都安排专人开展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电话咨询等工作,畅通线上服务渠道。

防疫期间,大多数人不得不整天宅在家里,这本是家庭和睦、培养感情的好时机,却也有一些夫妻在这长时间的朝夕相处中发生矛盾,甚至表示“疫情一过去,立马办离婚”。2月21日,稷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宁爱玲在值班期间接到一电话,对方询问疫情期间,自己出不了门,如何办理离婚诉讼。宁爱玲告知其不出家门也可以申请网上立案,以及办理流程和所需的材料。没想到,对方很快就在网上办理了立案申请。

在电话沟通过程中,宁爱玲了解到申请离婚的原告和丈夫是2017年10月办理的结婚登记,2019年9月女儿出生,现在还处在哺乳期,便劝原告为了家庭、孩子考虑,先和丈夫好好沟通。了解到原告要求离婚是因为被告常年沉迷于赌博,导致家庭入不敷出,外债高筑,再加上孩子出生后家庭花费更大,而被告也没有改变的迹象,无奈之下才打算离婚。放下电话后,宁爱玲立即电话联系被告,问清楚其与原告夫妻感情情况,并对被告的赌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夫妻两人相处要互帮互助,作为男人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何况已经做父亲了,要为自己负责,更要为家庭负责、为孩子负责,赌博百害而无一利,一旦沾染,毁的不仅仅是你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一定要戒掉赌博,好好赚钱养家才是正道呀。”电话里,宁爱玲从情理、法理各方面对被告进行教育。被告在电话那头安静地听,表示之前的事情是他做错了,今后,一定接受教训,改过自新。随后,宁爱玲又给原告打去电话,告知被告的态度,并给夫妻俩一周的冷静期,一周后再根据情况办理。

开网络法庭 审判“走云端”


平陆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孙志鸣网上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手机截图)

你见过这样的审理现场吗?庭审现场,合议庭成员坐在审判席上,原被告席位空无一人,法官与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实时“对话”,书记员逐一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宣布法庭纪律。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通过在线平台端口即时查看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2月11日上午,盐湖区人民法院就在网上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时我市疫情正处在防控关键阶段,这起纠纷的审理日期又快到了。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增加传染风险,盐湖区法院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2019年,杨某先后3次从临猗某化肥销售部购买农用肥110桶,货款累计13200元,杨某向化肥销售部支付货款4660元后,再未进行支付,该化肥销售部讨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盐湖区法院对诉讼参与双方进行了简单的网络培训。开庭当天原被告双方同时登录互联网法庭,在该平台选择开庭的案件,点击“进入庭审”按钮,进入庭审界面,在法官主持下,通过在线的方式顺利地完成了宣读起诉状、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一系列流程。庭审结束后,双方通过平台在线完成了开庭笔录核对、确认、签字环节。

这一工作也可以在河津市人民法院审管办的战“疫”日记中,见到真章。“1月31日,审管办安排信息化3名同志参加华宇公司2月1日组织的互联网庭审使用方法线上培训,并结合实际拿出方案”“2月3日,向合作的华宇公司提出6个法庭的免费使用权限申请,2月4日开通”“2月5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当事人告知疫情期间怎样使用互联网远程开庭的操作方法,给全院发出通知,如需开会或讨论案件建议使用钉钉视频会议,并给出操作方法”“2月7日,给全院员额法官发出通知,掌握最近一周需要开庭的案件,及时准备开庭预案”“2月12日,通过钉钉软件召开会议,共同学习最高院2020年审判工作要点,落实年前安排的工作,部署特殊时期信息化怎样应对、案件评查标准、对“四类案件”的监管、规范节点管理等重点工作,尤其是第一季度的信息化应用考核,要及时落实到位。下午,院长王军具体安排下周的审判工作”。

电话多沟通 执行“网上见”

疫情期间,政府号召大家少见面、不走动、莫聚集,法院的执行工作主要就是和人打交道,这可怎么办?借助执行指挥管理平台,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网络事项委托系统、移动执行APP等,多措并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疫情防控、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这是法院执行部门的主要举措。

为尽可能减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平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多种措施,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积极推行“线上执行”为主、“线下执行”为辅的应对措施,充分利用电话、短信、智慧送达平台、微信等方式推进案件的执行工作。

申请执行人吕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期归还吕某劳务费25000元。在主动给付1500元后,剩余款项王某不再按时履行,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年轻干警孙志鸣是该案的承办人。春节期间,孙志鸣回太原老家过年,因为疫情的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平陆上班。虽然身在外地,孙志鸣却丝毫不放松对案件的办理,他通过手机移动执行连线的方式组织双方和解,经当事人同意,三方视频连线。在孙志鸣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执行协议,这起执行案件圆满隔空执结。

李某和程某的债务纠纷案件,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执结的。

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程某借款26000元,因李某欠款一直未还,程某将李某起诉至稷山县人民法院,后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协议达成后,李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程某向稷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民警段焕东在接到案件之后,通过电话联系、线上查控、线下走访后得知,李某长期在外,且无可供执行财产,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之后,该院终结了此次执行程序。今年2月,申请执行人程某反映李某在家,且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因爆发疫情,无法线下找寻,段焕东便打电话给李某,电话中李某谎称自己在外打工并未回家,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段焕东便电话联系李某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知道李某确实在家后,再次通过电话做李某思想工作,告知其一味逃避的后果,并通过该村疫情防控小组跟李某接触调解。通过努力,李某向稷山县法院转来案款10000元,且跟程某达成长期和解履行协议。

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法院积极主动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整体信息化和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这为此次疫情期间稳妥地开展“互联网+司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栏图片由市中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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