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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12条意见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02-20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 通讯员 靳彦)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维护运城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市中院日前召开审判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形成12条意见。

  ——全市两级法院要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为运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运用科技成果,创新在线调解、诉前调解、和解,及时化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充分运用“智慧法院”信息化成果,积极开展“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网上调解”“线上查控”“委托执行”等工作,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其他相关犯罪;

——依法审理疫情防控期间涉及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保障市场正常生产秩序;

——依法处理特定纠纷,保障涉疫机构人员权益;

——依法妥审侵权案件,保护涉疫公民合法权益;

——依法妥审合同案件,平等保护涉疫市场主体;

——依法严格审查金融机构“抽贷”“断贷”行为,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以不合理费用变相收取高息的行为,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依法支持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的各项金融措施;

——要妥善处理好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要采取应急执行措施,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但能适应市场需要、尚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依法加强综合治理,化解疫情防控矛盾纠纷,要密切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情况反馈机制,及时通报涉疫情纠纷情况,妥善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等;

——依法加强舆论引导,全力做好疫情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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