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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出台六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裴旭薇 马 翔时间:2020-02-02

本报讯(记者 裴旭薇 通讯员 马 翔)1月30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保经办工作,市医保中心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推出六项具体措施,切实满足疫情扩散期间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全力保障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对确诊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实施综合保障,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医疗机构先救治后结算。

二是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1100万元,全力确保定点医院对确诊及疑似患者的救治。

三是从1月29日起,采取特殊时期异地备案临时措施,参保人员可直接拨打电话备案。

四是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的医疗费用报销业务可推迟到疫情延缓后报销;大额门诊疾病(门诊慢性病)审批到期的可继续使用。

五是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需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信息修改、缴费等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延缓后办理,延缓期间不影响医保待遇。

六是按照要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将于2月10日结束。尚未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应尽快通过手机微信、银行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因未参保缴费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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