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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拍卖的房屋遭“霸占”法院4小时强制腾退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19-12-26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 通讯员 靳彦)刘某通过司法拍卖,依法竞得一处房产,却被案外人强行占有。为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近日,平陆法院强制腾退了该房占有人。

12月17日上午,由平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和法警组成的执行队伍20余人,前往该县圣人涧镇下村,对一宗房屋搬迁案件采取了强制执行行动。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邢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邢某给付王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邢某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平陆县人民法院对邢某位于圣人涧镇下村的三间上下小院予以公开拍卖。

今年6月18日,刘某在司法拍卖平台竞买成功,平陆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邢某小院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益归买受人刘某所有。

在小院交付时,案件承办人发现案外人段某以邢某将小院卖给自己为由,让其朋友张某住在此处。承办人给段某讲明事情缘由,段某多次找到法院提出异议,一直不办理相关立案手续。鉴于此情况,承办人通过到监狱调查中间人,到房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相关登记,查证权属人仍系邢某,房屋并没有卖给段某。查清情况后,承办人多次给段某做工作,让其自觉将小院腾出,段某虽表示搬迁但却一直未搬。

11月18日,平陆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公告,责令段某、张某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搬迁,段某、张某仍未自觉履行。12月17日,在采取动员搬迁等执行工作未果后,平陆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平陆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增峰在执行指挥中心,远程监控、指挥执行现场,及时发出执行工作指令。

在搬迁过程中,张某开始消极对抗,不愿搬迁。经现场对其说服教育,慑于法律的威力,张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自觉搬迁,并主动联系了搬家公司。在公证处的全程见证下,经过2个多小时的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依法组织搬家公司有序地将张某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强制搬迁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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