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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五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12-20

运城晚报讯(记者 赵茜)12月19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公布了2019年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山西长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绛县福暖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城市蒙娜丽纱摄影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万荣分公司、夏县瑶峰镇牛氏修脚堂5家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上榜。

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广告的正确导向,始终将人民群众的自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广告监管的首要目标,不断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布。

1.山西长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印刷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印刷品上发布的广告中含有“东湖湾三晋望族,王府学校,配备国际化教学设施设备与国际双语教师团队,拥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完整体系,毕业生全部升入世界前100名校”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11月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74万元。

2.新绛县福暖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八卦镜凸镜镇宅辟邪挡化煞吸招财开运凹面镜用风水摆件”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12月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3.运城市蒙娜丽纱摄影设计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自设网站首页上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弹窗不可一键关闭”的内容,影响了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7月,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万荣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与山西华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集团彩铃业务使用协议》,并利用手机彩铃为企业药品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10月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78万元。

5.夏县瑶峰镇牛氏修脚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店内张贴宣传彩页广告,广告中含有“牛氏足道特色足疗的十大好处”的字样及关于防治高血压、糖尿病、脑溢血和脑血栓等医疗广告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9年6月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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