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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11-29

日前,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等单位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分别是:

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坚决清理整治农村地区销售过期食品;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行为。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06家次,食品小作坊980家次,整改问题隐患330条,关停不符合条件食品小作坊12家。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案件共77件,收缴罚没款92.75万元,取缔无证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起。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668家次,责令整改463起,警告21起,完成学校明厨亮灶1637家,覆盖率达到94%;检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7179家次,责令整改788起,收缴过期食品720公斤;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942家次,责令整改50起;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1398家次,抽验中药饮片89批次,发现4批次不合格,立案43起,罚款3.07万元。

全市公安机关配合检查48家酒类经营企业、23家食盐经营企业、94家食品生产企业、87家食品经营企业;打掉了1家经营假冒汾酒的“黑窝点”、2家经营假冒碘盐“黑窝点”、1家生产经营鸡蛋干“黑作坊”、1家生产经营毒豆芽的“黑窝点”。

运城市公安局扎实有效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危害药品安全、侵权假冒、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动,解决上述领域突出犯罪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共起诉各类食药类犯罪嫌疑人117人。目前,全市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6个,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数63个,破案数88起,刑事案件起诉数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4人,涉案价值33121.14万元;全市共侦破露天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其中立刑事案件1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8人;打掉隐藏在盐湖区城区范围内的11家黑加油窝点,查扣加油机11台,储油罐13个,加油车2辆,汽油约6吨,柴油约1吨,立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立治安案件5起,行政拘留5人。 (下转第三版)

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上接第一版)

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按计划进度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坚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狠抓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先后组织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3716家,取缔5578家,完成整治7901家,正在实施改造237家;完成2019年度274台燃煤锅炉的淘汰任务,并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14台,超低排放改造17台,低氮改造86台;对全市17家焦化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已于10月底全部完成,并全面实现在线监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畅通举报渠道,共受理各类环境举报案件122起,目前已办结105件,群众满意度测评由专项整治前的全省排名第四上升为全省第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0件,罚款金额225.1872万元;对全市32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对1家违规检测机构采取断网停检整改措施,对3名当事人(黄牛)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解决了群众车辆检测不方便、检测贵、检测难等问题;将全市2000余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纯供热企业、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采用新工艺煤制氮肥企业实行“三豁免”,大外贸订单企业及其他企业执行较弱于指南要求减排措施的“一企一策”政策,有效避免了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2项整改任务均已按要求完成或达到序时进度;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86项任务中,已完成79项;省委、省政府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7项任务中,已完成51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30批215件,已全部办结。对102家企业立案处罚,罚款1139.2211万元,关停取缔15家企业,限产停产16家企业,查封扣押2家企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起、行政拘留9人,纪检监察机关对243名党员领导干部和从事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目前,列入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河湖“四乱”1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共清理阻水树木800亩,约4万余棵,拆除违建果库2座、大棚1座、鱼塘8个、房屋20座约2000平方米;联合检察机关提交问题线索60件,移送犯罪线索1件,公安机关立案8件11人,查处非法采沙点2处,处理采沙组织者2人,恢复平整采沙点1处,查处采沙机械2台、拉沙车18辆。

解决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确保年内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的问题;农村道路建设中存在的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重建设轻养护,特别是超载超限车辆造成道路严重损坏的问题。全市积极完善农村道路管养机构,严把道路工程质量管控政策红线、试验检测等“十三个关口”;将市政府公示的428家货运源头企业100%纳入监管,出动巡查人员2468人次,登记车52261辆;查处超载超限车406辆,卸载7436吨,记入“黑名单”车47辆、驾驶员37人、货运企业47家、源头装载企业5家;完成公路建设2393公里(其中“畅返不畅”道路641公里),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85公里,全市3010个建制村实现了100%通硬化路。

解决农村客运重建轻运、重建轻管问题,完善客运站点网络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全市3010个建制村实现了100%通客车(其中电话预约148个村);开通盐临夏城际公交线路6条,投入纯电动公交车122辆;临猗、新绛、夏县、绛县实现全域城乡客运一体化。

解决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不到位问题。对全市累计发生的145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予以结案,结案率100%,其中市级调查处理9起、乡村调解104起、仲裁委受理调解裁决32起;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回头看”共排查出问题1299件,目前解决1190件,完成率91.6%。

针对解决农村改厕中存在的脱离实际、模式简单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市级农村改厕技术指导专家组,解决了改厕技术难题,因地制宜,向全市推广夏县水头镇岳村的“水冲+村外大三格”、马桥村的“双瓮式”、盐湖区陶村镇五曹村的“三格式”改厕模式,共完成2019年农村改厕任务13177座。

市公安局严格整治有警不接、出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的问题;整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违规立案及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整治超时限办案长期搁置、久拖不决、超期羁押的问题。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省厅《“有警不接、出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一长三班两平台”模式,规范接处警全流程工作,全面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和“三同步”工作机制,依托“53510”执法全流程平台工作机制,加大对有效警情受立案的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已发现存在问题89件,均开展盯办整治。

解决农村网络普遍存在工程施工、运输等造成光缆中断,影响农村区域通信网络正常使用的问题。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工信局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三大通信运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257次,发放传单1.2万份,公布抢修电话,设立警示标志;定期开展农村通信光缆巡检工作,进行线路巡视4702次,排除通信线路隐患1376处;制定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明确在光缆中断后具备施工条件下24小时内恢复通信,应急机制建立以来,共出动抢修人员861人次,抢修车282辆次,受益群众15万户;严厉打击故意破坏通信光缆的违法行为,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3起蓄意破坏通信光缆的问题线索;印发《关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做好通信光缆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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