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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惩戒显威力:得知要被拘留 赶忙还清欠款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11-22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 通讯员 靳彦)近日,稷山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在面临司法拘留时,多年来拒不还款的被执行人还清了欠款。

2013年10月,刘某向某物流公司分期购买价值22万元的运营车一辆。同年12月,经物流公司同意,刘某将该车转让给苏某,并由苏某经营,分期付款的权利义务也由苏某承担。2014年10月,苏某未按期支付车款及利息。物流公司催要多次均无果后,将车辆收回,并以市场价出售,以抵部分车款及利息,但仍欠车款35732.45元。随后,物流公司虽多次向苏某催要剩余欠款,但苏某总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

物流公司遂将苏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苏某立即支付车款35732.45元及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苏某仍消极履行义务,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段焕东依照程序,对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发出限制消费令等,因未查询到苏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传唤苏某均未到法院,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段焕东隔段时间便会网络查询苏某财产,每逢执行行动都会将苏某列入执行名单中,前往苏某家张贴传唤单,向村民打听苏某去处。

直至近日,在一次日常查询中,段焕东发现苏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便立即将本案恢复执行,安排小组人员再次寻找苏某,同时对苏某继续采取冻结、划拨财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在一系列强制措施下,苏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被传唤至法院。虽被传唤至法院,但苏某仍不准备履行全部义务。于是段焕东耐心对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安排苏某与物流公司负责人见面调解。面对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苏某态度蛮横,对申请执行人言语侮辱。

段焕东看调解无望,立即决定对苏某采取拘留措施。得知将被司法拘留的苏某这才冷静下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连连对申请执行人和执行干警道歉,并承诺马上还款,并于当日将剩余欠款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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